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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看书 > 玄幻 > 镇龙纪 > 第720章 春风十里,直入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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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遮月,稀星惨淡,天地笼罩在沉重的夜色之中,如同实质。)×如′·′文?网¨ ?已?1%发~:布?最.ot新μ>章¨?节?μt

三更已过,四更未到。一脸很普通的马车很低调地从夜色深处出现,悄无声息地驶入西风镇。车轮上包着厚实弹性的牛皮,马蹄亦是,轱辘中刷足了油。没有挥鞭声,没有吆喝声,骏马自行寻路而走,竟也没走偏方向,也没有选错拐口,更没有停在不该停的地方。这样的马车绝非如外表般普通。

风清歌和风五娘笔挺挺的躺在马车中,温顺的不得了。他们身上的穴道本就没解开。他们只能睁大着眼睛,转呀转,好奇地打量着车内陈设。他们很快就没有好奇心,因为车内根本没有任何的陈设,连两侧该有的座椅都拆了。唯一奢侈之处,或许就车壁内钉着不知是什么动物的毛皮,消音,防撞。

马车内有窗,左右一对,都没打开,还遮了厚重的布帘。马车内有门,前后一对,也都没打开,也遮了厚重的布帘。马车内还有人,如果僵尸也算人的话,那就一共有仨。风清歌看不见那个人,他只能听到他的呼吸声。呼吸声平缓厚沉,绵绵长长,一口气吸入之后很久才呼出。对方显然是高手。

车内除了该有的声音之外,便再无任何声音。僵尸本就不会发声,而那个人似乎已睡着。

风清歌也差点睡着,开始的新鲜感早已消逝,马车跑得不慢,但车里的人却偏偏感觉不到马车在跑,仿佛静止,在加上静悄悄无声,这样的环境不拿来睡觉,简直就是一种浪费。风清歌从来不是浪费的人。他很快就有呼噜的趋向。风五娘很快就悄悄捅了他一个肘,于是这货只能做浪费的人儿。

现在的环境,当然不允许风清歌睡。按照目前的剧情,他现在就是一个待宰的小羔羊。&??零?点3t看2书1 ?3?追¤最/^?新=?章e`节{惊恐的羔羊怎有勇气睡着?倘若睡着,那无疑就是拿着丈八大声公在吆喝着自己的古怪。幸好风五娘见机快,果断一肘子唤醒了风清歌的职业节操。只是,她不是也被点穴了么,她又是如何发现某货就快呼噜的?

风五娘全身都透着古怪,风清歌也是。他们似乎都知道对方的古怪,可偏偏却又见怪不怪。

然而更古怪的是,车内那人明明是个高手,却愣就是没发现两位贵宾的古怪之处。

夜的深处恍惚传来更夫的四声梆子响。四更已到。西风镇在黎明之前,迎来了最深的黑暗。

泰来马场,最尊贵的马厩。一群油光闪亮,体形优雅,气质高贵的母马,臀部向后,环排如花,呈群星拱月之式,拱着一头公马躺在花心中睡。马从来都是站着睡觉的,无论公母。但这头被一群母马拱着的公马,却偏偏就是躺着睡,还睡得四仰八叉,口水横流。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傲娇?

这头公马绝非傲娇。就算是不明就里的人看见它此刻睡觉的姿势,也不会认为它是傲娇。它实在是太瘦骨嶙峋了,皮和骨之间仿佛连一两肌肉都不存在。试问见了这么弱兮兮,惨淡淡的马,又有谁会责怪它躺着睡?单看这头公马的体形,似乎已离死不远。但谁若真这么想,那一定就会自扇嘴巴。

这头公马绝非常物。它那惨淡的外形,不过只是彪悍的伪装而已。它确实剽悍。关于这一点,整个马场的母马都可以作证。是的,这头公马就是风清歌当初花了十两巨资从某座马市中买回来的。它其实是一头职业种马,腹部之下更有种马界的顶级勋章“大欢喜云”。它根本就是一头盖世宝马。

世上就是会有一种马,从一出生就注定了不凡。′s′y?w?b+o~o!k..,c,o*m_大风乌云欢喜驹就是此类中的典范。世上绝没有人舍得骑它。无论是在哪间马场,它都是万中无一的镇场之宝,顶天之柱。它可以凭一己之力,将一间马场带至巅峰。它是如此尊贵,以至于从来都是只有它骑人,哦不,是骑马,哦不,是骑母马的份。

大风乌云欢喜驹拥有着最优秀的马类基因。这一生,注定它无须奔跑。这一生,注定它只能风流。天生丽质难自弃,正是它那不羁宿命的最佳描述。然而,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大风乌云欢喜驹若是落在外行的眼里,随时都会被送去肉铺。天可怜见,它到底是碰到了司马小兵风清歌的前上司。

入读镇龙山之前,风清歌曾是风华国军营的一枚司马小兵,他的上司正是风华国荣誉司马班头马大堆同志。马大堆在军营中服役至少有二十年之久。他伺候过的马绝对就是比伺候过的人还要多。他抚摸过的马更是比抚摸过的人还要多的多。他鞭打过的马完全就是比鞭打过他的女人还要

正是马大堆一眼便洞透了宝马爷的不凡根骨,他无疑比伯乐还伯乐。宝马爷本该对马大堆感恩戴德,俯首帖耳,但天意难测,主语和宾语却是掉了个个。自从邂逅宝马爷之后,马大堆简直恨不得把它供奉在自己的闺房中睡。宝马爷自然鸟都没鸟他一样。它老人家今生只认那个为它赎身的人儿。

这世上有种爱情,哦不,是有种感情,叫做是兄弟。

风清歌当初不慎花费巨资把宝马爷买下来,从那一刻起,他们就是宿命般的兄弟。万里跋涉,过荒原,过戈壁,过沙漠,无论环境再如何艰难,风清歌愣就是没舍得骑过宝马爷一次。虽然宝马爷从不介意让风清歌骑,可他就是没根本没动过一丝念头,兄弟是拿来骑的么?试问,这不是兄弟是什么?

这世上有种宿命叫做是兄弟,它超越了性别,甚至还超越了种族。

就在这四更之夜,本该酣睡的宝马爷却兀然睁开了大眼睛。它的眼睛很亮很纯洁,仿佛不慎和初恋重逢在某个拐角。邂逅是如此的陡峭,又是如此的浪漫,相逢的人儿除了相视一笑,又能再有什么表情?宝马爷已忍不住翻开饱溢着丰满感情的厚实马唇,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中露出洁白的牙齿,笑。

夜的风从夜的深处潜入马场,带来了故人的一丝熟悉味道。

宝马爷果断翻身起来,抬起又亮又纯洁的大眼睛,带着专业美白的笑容,望向马场外的某个方向。冥冥之中似有天注定。载着风清歌的马车正好悄无声息地路过马场外。马场向来都是建在空旷的郊外,赶车人选择这样的僻静小路也属正常。谁知,他的有心却成全了尘世一对兄弟的无心重逢。

宝马爷傲然矗立在母马们的臀部之中,高贵的抬着头,神圣地对外面行注目礼。仿佛心有灵犀,马车内的风清歌也是一个激灵,一对不大不小的眼睛睁得水亮亮,贼兮兮。封闭的马车,并不妨碍他问到熟悉的味道。西风镇不止一间马场,但唯独泰来马场充斥着绝世种马那高贵,至尊,优雅的味道。

意识到路过了老地方,风清歌的眼中瞬间闪现宝马爷的英姿。想象着宝马爷骑在一群优雅母马的背后,逐个卖力耕耘的模样,他的心中禁不住流泪满面。那是何等可歌可泣的英姿啊。别的老马是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宝马爷却是老骥伏枥,志在千头母马。真是人比人,哦不,是马比马气死马。

重逢总是短暂的,仿佛流星,但那一霎间的辉煌,却足以回味一生。

马车带着风清歌很快就从马场外过去。还好马车够快,否则风清歌简直忍不住爬起来,冲进马场再次一堵宝马爷力战群雌的雄风。宝马爷何尝会不知道风清歌的夙愿。带着专业美白的笑容,目送载着兄弟的马车离去之后,宝马爷垂眼望向身前围成一圈的马臀,前肢一抬,便如山如岳地骑了上去。

西风镇的春风大院,地处镇中心的外缘。它的后院连绵至某山的山脚,算是独居一方。春风大院正是西风镇最好的风情楼。它的老板本是那个在镇外河边死不瞑目的王铁柱。王铁柱挂了之后,镇上至少有三组明暗势力参与春风大院的争夺之中。但不知为何,春风大院却诡异地落入另一势力中。

在打听到那个势力的头面人物贵姓白之后,其它势力便果断在第一时间之内销声匿迹了,有的甚至干脆搬出了西风镇。在白虎城的地盘上,并不是谁都可以贵姓白。这个姓氏绝对就是一种尊贵的象征。事实上,接任春风大院的人其实原本不姓白。他姓丁名满堂,是西孟市白氏某大家族的某一管事。

因为工作认真,能力出众,但更因为是绝对的忠心,丁满堂在卖身契年满二十年之后,被该家族赐了白姓。所以,他现在真正的名头是白丁满堂。白丁满堂,这四个字无疑是个贬义词,但他偏偏就是拒绝不能,还得深表荣幸。还好,手下的人不敢称他的全名,上头的人只会叫他小丁,他也就认了。

半夜四更,人畜安歇,但却是风情楼的营业时间。春风大院的白总管事并没有睡,也没有出现在大厅招呼客人。他的身份已不用管这些小事。他现在就站在办公室的窗前,瞭望着西风镇的夜色。办公室就设在风情楼的最高处。站在这里,他几乎能俯瞰整个镇。春风大院已是西风镇第二高的建筑。

白总管事很喜欢自己的办公室。他可以在窗边独自站上一个时辰,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是他自己。他非常珍惜这种感觉,若是途中有手下冒失闯进来打搅他,他必定会宽恕一笑,然后等领薪水的时候,那个手下便会发现自己的薪水少了很多很多。所以,敢擅闯他办公室的下属,几乎没有。

可惜,几乎没有不代表根本没有,就在白总管事凭窗眺望之时,他身后就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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