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叫江哥的人半条手臂垂着,个子不低,只穿着校裤没有穿校服,身上能闻见很重的烟草味道。
手电筒照出来的光在灰暗的小胡同里呈现丁达尔效应,顺着胡乱飞舞漂浮的灰尘看下去,地上一摊混着水泥灰的暗红,闻着有些令人作呕。
“呀,熟人。”
“王沛之?”
王沛之抬头看着眼前为首的男生,周围人用命令般的语气对她道,“诶,展现你诚意的时候到了。”
“江哥胳膊骨折了,又吐了几口血,伤的挺严重的。”
众人期待着王沛之赶紧把江洵拉到医院去,这人太犟谁的话都不听。
王沛之瞧着眼前的男生,“你受伤了?”
江洵往前走几步,却因为腿上有伤不得已停下靠着墙,“跟你有什么关系?”
“有啊,我拍手称快啊。”
……?
跟前的几个弟兄石化半晌,“王沛之,你疯了,你在说什么话?”
“江哥伤这么重,你眼瞎了?”
王沛之上下打量打量,“好严重,一定很疼吧。”
“那你还不赶紧给点儿钱,好歹帮江哥付了医药费。”
“可我没有钱啊。”
那几个男生笑了,“王沛之,谁不知道你家境不错,怎么可能没有钱。”
“就这态度?还追江哥?”
王沛之踱步到江洵身前,盯着他问,“你要我的钱吗?”
江洵把头侧过去,“滚。”
她无奈摊手,“你看,你们江哥守气节捏。”
“那你不会主动点儿?你平时那股劲儿都去哪儿了?”
“你还喜不喜欢江哥了?”
王沛之一手握着手机一手抓着书包带,“喜欢的呀。”
“你们江哥那么不学无术,年级倒数,欺上瞒下,天天打架,不尊师不重道,没有未来没有前途,会扒别人一层皮,可怕的很。”
周围人都愣住了,连带着一贯受到王沛之这一年半的讨好的江洵。
“王沛之,你骂我们江哥!”
“想死是不是?”
沈时勉答应帮初中兄弟料理后面的事,踱步到巷口就听见几个男生对着一女生,问人家是不是想死。
那个背影?
他奶奶?
呸呸呸!王沛之?
她来找江洵?也是,毕竟王沛之喜欢江洵好久了。
王沛之熄灭了手机灯光,沈时勉心里一颤,想着这姑娘不会直接来点儿少儿不宜吧。
“而我,中考六百多统招进一中,好好学习,从不出格,尊师重道,有未来有前途。”
“怎么会喜欢你?你有哪里值得我喜欢?”
王沛之,不是江洵的垫脚石,任何人都休想让她献祭给他。
拖一个乖乖女做这种人的垫脚石,真是够了。
怎么会有这么离谱的剧情,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都不敢把女狐狸写成这样。
沈时勉躲着听墙角,他从来只知道王沛之的恋爱脑事迹,却从来没有亲眼见过,感情人家不喜欢啊,又是谣言?
也是啊,人家王沛之要什么有什么,总不能因为家庭压抑不自由而喜欢江洵吧?
这也太离谱了,成立吗?
难道她妈妈不让她吃辣条?
附近有一辆电动车大喇叭经过,声音刺耳,沈时勉揉揉耳朵听见了王沛之铿锵有力的声音。
“我有自己喜欢的,我为之付出十几年,永远得不到盼不到。”
“现在我终于可以去追求了。”
“怎么会是你?”
沈时勉边往回走边思索王沛之的话,恋爱脑转化的太快他吸收不了。
十几年?妈耶。
现在终于可以去追求了?
谁啊?
霍昂背着包站在路边,相跟的朋友们坐着吃夜宵,而他并不饿,不知道在思考什么。
沈时勉突然脑子一短路,连跑带跳地冲着霍昂跑过去,“我去!我去!”
“霍昂!王沛之暗恋你十几年!”
……
——
误会开始??自我攻略开始??
霍昂是个挺自恋的人……em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