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在懒得改口写成“前夫”,觉得此言一出,这个男人就能应声跑进我的档案,从此与我有了连踢带踹都扯不干净的牵连。mankanshu.com
脱离了夫妻关系之后,我们的房子变成一个男女混住的宿舍,里面的成员都不吵不闹,非常懂文明、讲礼貌。
男同学喜欢趴在床上上网下载美国肥皂剧、 三八电子书,女同学照样坐在隔壁房间的另一张床上赶稿。我突然发觉,这里像个宿舍已经很久了—除了搞笑片,我们很少同时看一部电影或者小说。我看《鸟的迁徙》时泪流满面,猪则酣然入梦。我把他摇醒,他说“我不太喜欢鸟”,然后翻身睡去。
心情好的时候,男女同学还会说句笑话。比如,猪穿上一件臃肿的羽绒服,然后将大臂平举小臂向上弯曲,“橄榄球运动员。”心情更好的时候,我们会同意对方来分享一点儿自己做的晚饭。夜里十二点之后,男同学偶尔会敲女同学的房门,“早点睡,要不又该病了。”或者提醒,“你的胃病该去医院看看。”“谢谢。”女同学总是彬彬有礼。
门的隔音效果并不好,我能听到屋子里的几乎一切声响,包括隔壁的电话。
“在哪儿呢?”
“干吗呢?”
“明天,明天我去接你吧。”
“几点呢?”
“我也想你。”
“早点睡。”
看来这是一个约会。原来一个年近四十的男人还是有把子力气恋爱的,而且声音特别温柔,有些音节故意发得很轻,气若游丝,总之像一只发情的公
鸽子在屋檐上咕咕地呼唤着一只母鸽子,声音连绵不断。
我很荣幸地成为第一批观众,观看一个刚刚解除了婚约、重回市场流通的男人如何兴高采烈地开始热恋和约会。人们说热恋只属于十四岁,原来四十岁的男人的冲动并不比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少,因为他们知道,自己能挥霍的时间不多了。
在那个寒冷的冬天,我半夜三更从被子里爬出去为这个男人开门的次数如此之多,每次开门,扑面而来的除了一股呛人的寒气,还有一种喜气洋洋的腥味,这难道是激情尚未消退的猪身上残存的荷尔蒙?
北京的冬天冷得让人想撞墙,他们去哪里度过一个又一个漫漫长夜呢?
吃饭?然后看电影、看演出?然后散一会儿步,然后钻进车里开着音乐一边拥抱一边海誓山盟,然后像两只鸟一样啄来啄去?车身会随着激情轻轻颤抖吗?
电影院应该还是老样子,恋爱还是老样子,接吻与上床还是老样子,所有的事情都是老样子,生活本来就是周而复始的老样子,如果不能改变生活,那么换一个伴侣总会更容易些吧?这样猪会更快乐些吗?
第39节:与前夫同居(3)
当然,我不知道这一连串问题的答案,前夫前妻之间讨论这样的问题显得非常不正经。
猪也从来没告诉过我这些,他更愿意在某一天早晨出门前告诉我,似乎应该有人帮他把那一大堆衬衫熨平。当时我正蓬头垢面地从被窝里钻出来,准备冲进厕所。
大概是看到我的表情像是被窝头噎住了,猪拉开衣柜,指着里面,语重心长地说:“你看,都是皱的,我没有衬衫穿了。”我应该是还没睡醒,仍然木在当地没反应。“帮我熨一下,我实在不会,谢谢啦。”猪扒出一根领带,套在脖子上,如寻短见一般边勒边夺门而出。
我歪着头坐在马桶上,看了半本杂志、洗澡、对着镜子缓慢地刷牙,然后打开熨衣板,往电熨斗里加凉白开,抱起那一堆衬衫—它们形成了一座容易垮塌的小山丘,顶在我的下巴上—我把它们扔在床上,打开电视,左手按遥控器,右手抄起电熨斗流畅地碾压过一件又一件衬衫,把它们变得又薄又脆又暖,像刚出炉的某种点心。
朋友粟粟打来电话:“出来玩。”
“不行。”我说。
“为什么?”
“我在熨衬衫。”
“你从来不穿衬衫。”
“我前夫穿。”
“你疯了!”
“应该没有。”
“我认识一个很好的心理医生。你出来,就现在。”
“不行。”
“为什么?”
“因为衬衫还没熨完啊!”
那边沉默了一阵,电话断了。
我想了想,还是没想明白,为什么给前夫熨衬衫就要被拉去看心理医生呢?为什么不肯去看心理医生就要被挂断电话呢?抬头看了一眼电视,电视上竟然闹鬼般晃悠出许美静沧桑的脸,“找不到爱的痕迹,找不到恨的理由。”
衬衫都是我买的,大多是白色,他喜欢什么颜色,我不知道,我觉得那不重要。
现在,衬衫里那个散发着温度的肉体带着一腔子热气逃跑了,就好像《聊斋》里写过的一个鬼,突然消失成一股气,衣服、裤子、头巾这些沉甸甸的东西立时委顿一地。里面曾经装过怎样的一个人?
他更喜欢吃什么?鱼还是肉?
他喜欢看什么电影?
他到底最想去哪里旅行?
他会不会在办公室发呆只因为外面有很好的阳光?
他是不是忍受过深夜里两个人的孤独?
他真的会对着流星许愿吗?
下雨的时候他会不会坐在窗前幻想?
他是否憧憬一场空前绝后的恋爱?
他经常想到死的问题吗?
他喜欢读哪本书?
他是否觉得做梦比做事更美?
他上一次哭出来,是因为什么来着?
第40节:与前夫同居(4)
我突然发觉自己几乎一无所知。
的确有一张结婚证。这东西能证明,我们可以在一起睡觉了;但它并不能证明,我们真的合适睡在一起。
我给猪买的衣服塞满了整整一个大柜子,因为实在不知道他还需要什么。
况且把猪套进白衬衫、卡其裤、白球鞋里四处招摇,看着旁人艳羡的目光我总是很得意,至于他是否喜欢,我不在乎。
小时候我喜欢把枕巾裹在身上,踌躇满志地说将来要“演戏”,搞得我妈天天担心我误入演艺圈。现在才知道,原来自己最喜欢扮演金童玉女、才子佳人的戏码,尤其是身边的人们的婚姻越来越漏洞百出的时候。我真有点儿卑鄙,喜欢拥有这种高高在上、隔岸观火的优越感。
由于戏演得太好太自然,我甚至开始怀疑,是不是根本就没发生什么变故?在某一天回到家里,灯光大亮,一屋子观众争相朝我献花鼓掌,激动地握着我的手语无伦次地说恭喜我被提名为“婚变最佳女主角”?而猪则跑过来和我拥抱庆祝演出成功?
或者根本是另一种情况:我们一直在扮演一对恩爱夫妻,我们尝试了各种俗套,塑造了和谐夫妻的楷模?而我们的剧本,就像小时候电视里热播的墨西哥电视连续剧,一演就奔着一百好几十集去了,务必先说服自己,再说服别人?
但是,万事逃不过一个“但是”—突然有一天,男主角演烦了,直接站在台上小声地跟女主角说:我不干了,您自己跟这儿练吧。
女主角当然傻啦,用唇语说:你不干了,那我怎么办?
男主角一脸疲惫地打了个哈欠:跟观众说—散场。
聚光灯打在女主角错愕的脸上。女主角:那你干吗去?
男主角(憧憬地):跟新人演对手戏。
女主角(羞愤且不可置信地):新人要重新磨合,你怎么就能保证不被磨废了?
男主角:磨废了也比演钝了好。
女主角:可先人智者都说了,生活它就应该像咱们现在这样—现实的、平淡的,没有那么多风花雪月的情节,那是言情片儿!
男主角:是啊,跟你在一起都成生活了,可我不想要生活,我想要爱情!
此时台下的观众发出嘘声:不好好演戏嘀咕什么呢?我们还等着往下看金婚大团圆呢!
女主角终于忍无可忍一脚踹倒舞台背景—那是一间奶油色的屋子,里面的床和沙发都用得半新不旧,似乎能闻到一股积攒了多年的皮肤味儿和灰尘味儿。
女主角:爱谁谁,我也早演烦了,今儿就散伙!
观众甲:退票!
女主角:当初就是义演啊,谁掏钱来着?
观众乙:那,那以后我们看谁去啊?
第41节:与前夫同居(5)
女主角:这年头有表演欲的人多了,还有人演三级片哪!
观众丙:跟我们想看的不一样!给个说法!
女主角:这才叫戏剧性。
观众丁:白耽误我们这些工夫啊!找谁说理去呢?
沉默半天,正自顾自地往后台走的男主角:找编剧去。
观众戊:谁是编剧?不是你们自导自演的啊?
女主角:哈哈,编剧就是命运,有本事你们找他去!
观众己:命运不是好编剧。
女主角一拳捅破背景纸板,挂着“五好家庭”牌子的大门轰然倒塌。
女主角:命运是最好的编剧。写过的章节不会改写,注定的结局没有续集。
男主角一掀幕布,不见了。
女主角从台上蹦下来,直奔安全出口,走到门边,对满场错愕的观众挥挥手:散了吧,都散了吧,就到这儿了,说着溜溜达达地出去了,剩下满场惊愕的观众。
片刻,观众突然反应过来,一批人大叫:骗子,这群骗子,耽误了我多少工夫啊!
另一批人拍手:你看你看,我早说这戏长不了,女主角演得太放,缺乏和男主角的互动。
还有一批人喃喃自语:以后看见什么我也不信了!
最后一批,属于特别坚定执著的,继续吹口哨鼓掌要求男女主角重新返
场。眼见要求得不到满足,就有一小撮特别极端的,腰里别着西红柿臭鸡蛋什么的就追出去了,希望用武装力量和公众舆论把男女主角请回到舞台上。
这一小撮力量的头目一般都是由演员的爹妈扮演的,因为他们觉得,戏要是不照着他们的希望演下去,后半辈子就不能悠然地坐在椅子上,嗑着瓜子儿喝着茶,跟别的观众交流心里的幸福体会了—对于他们的人生而言,这是多么大的损失啊!
一切都无所谓崇高,也无所谓悲壮,我们的生命那么长,就是为了把电影拉扯成电视剧—肥皂剧。
一股干燥的焦糊味儿把我从幻想的状态中唤醒。我看见板正的白衬衫胸口处印着一个巨大的锲形印记,好像一位被严刑拷打过的志士。
我关上电熨斗。衬衫真多,七零八落地躺了一床,仰卧或者俯卧,扭曲着,
胸口的扣子洞开,两只袖子摊开,还有的用一只袖子捂在胸口,像一群中弹阵亡的直挺挺的士兵。我把他们逐个抱回衣柜里安葬。
第二天,猪穿着挺括的衬衫出门,我搭他的车。看上去,我们也像能白头偕老的样子。邻居和她的狗仍然亲热地朝我们打招呼,丝毫看不出这个男人
晚上要去跟另一个女人约会。
路可真长,长得看不见头儿,路两边没有风景,除了汽车和人流,就是汽车和人流,一切都是灰色的,这就是北京的冬天。看来我们必须得说点儿什么,不然就像两个死人并排坐在一起。
第42节:与前夫同居(6)
“要是我两年后回来,你还能接受我吗?”猪突然问。
我比听到让我熨衬衫的消息更加愕然,“你是不是在发烧?”
猪不好意思地笑,“我就知道不行。”
“为什么是两年?”
“她两年之后毕业。”
“你想留条后路?”
“我觉得咱们挺适合一起过日子。”
“但你不想过日子,你想要爱情。现在我觉得这主意不错,千万别变卦。”
“你取笑我。”
“不对,我从来没这么认真过。我佩服你的勇气。谢谢你把咱们俩都解脱了。”
猪看我一眼。苦笑。
“代价不小。”
“干什么不需要付代价?人生苦短,何不潇洒走一回。”
“在遇到她之前,我以为咱俩会白头偕老。”
“也许那样很乏味呢。”
沉默。
“你为什么选她?”我问。
“她听我的,你从不。”
“听啊,比如,炒股、理财。”
“不止那些,我说全部。”猪很坚定。
我觉得很可笑,“不可能啊!”
“唉,你为什么一定要这么有个性呢?”
“为什么有个性就该死呢?”
“男人本性如此。”
“哦,我觉得这本性很低级。”
猪盯着前面的路,“她非常漂亮,当然,你也不难看。”
“谢谢啊。”我打了个哈欠。
“看见她我就想起你二十岁的样子。”
“但愿不会看见我就能预见到她三十岁的样子。那可真是悲惨世界。”
车子一寸一寸地往前挪,这真让人泄气,可我们俩都笑了。
“我二十岁的时候什么样?”我问。
“害羞、纯洁、有女人味。”
“人不可能永远二十岁。”我说。我不能说“纯洁不是女人穿着白裙子看到男人就低头”,说了他也不信。
“她一点都不俗气,而且非常爱我。”
“一句话,你找到了更好的。”
猪沉吟片刻,然后笃定地说:“对,更好的。”
尘埃落定。
我向后靠了靠,无话可说。
爱人就是在无数人中的那个同类。我们不是同类,或许他们是。
据说在一次聚会之后,一朋友评价我和猪说:真是一对璧人。
一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