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4
黎颂担心的事,并没有发生。,k,a-n_s\h!u.c·m?s\.*c·o*m`宋逢年没有生气地,把她赶走,让她去大街上自生自灭。他只是隔着,燃到余烬的火柴,在黑夜里沉默,和她互相望着。复而,他收敛了眸中,刚刚那一瞬中,难辨的复杂神色。他笑了下:“放心吧,前辈我,没那么容易死的。”“我们走吧。”他收拾了死去的尸身,又扔了从刀疤男那儿,搜罗来的一枚钥匙,放到眼前“零三号”手中。黎颂:“哇,祸水东引,真厉害。”他压了下,没忍住扬起的唇角:“倒是你,胆子可真大。方才要是慢了一步,你可能被他,反过来杀了。”肤黑粗犷,面向不善的男人,看上去体格占上风,身手不错的模样。宋逢年一路上,跟踪了他。但对方也像反向洞察了,在这条路线上,互相较量。最后打起来时,他已做好重伤的准备,没想到黎颂出现了。她好像,一直是个意外。从初见的那天起,就在他的意料之外了。宋逢年:“为什么半夜跑出来,非要来救我?”她从善如流地回答:“因为你之前,救过我好几次啊,而且我还住在你家呢,你死了我怎么办?”宋逢年凝视她:“只是这样?”四目相对间。黎颂将知晓的,他那既定的命运,缓缓咽了回去:“只是这样。”她眨了下眼,没让他看出更多不对。宋逢年让她先回去,将那尸身,拖离这片居民区。大约过了两个小时,才处理完毕,等天色既白时,他才回来。然后第二天,他换了身衣服,又面不改色去商行上班了。……黎颂坐在苏姨的馄饨摊里。第二日清晨,她并没有像上回那样,轻易回到自己的时代。也许需要,等到什么契机,比如石碑上的那枚指印。她心事重重,轻叹了口气。周围的妇人老头们,正在交头接耳。闲聊着的话语,传来:“听说,昨天夜里,这边又死人了。”“哪儿来的风声?”“宁城也不大,什么消息,都传得快啊。±o?白]马??书%¨院_;t \&?已?发?)?布>最?新`章·(节|更别说那群鬼子,发疯了似的在逮人。”“多事之秋。除了不得已,大家最近,还是别出门了。”黎颂低头,喝着馄饨汤。旁边的苏姨,正添着柴火。神色恍惚了下,又低头叹气,继续下馄饨了。对话还在继续:“对了,我还听到有人说,死的是东顺商行的人。”“死的是走狗,好啊,苍天有眼。”“那个商行,不就是,那个谁也在……”周围窃窃私语的声音,便小了些。有人在看黎颂,有人在看苏姨,或者对着巷尾的灰色楼房,啐了一口。话题不欢而散。黎颂说不上来,是种怎样复杂的心情。她慢慢放下碗,和苏姨道别。又回了灰色小屋,站在楼下时。她擡眸,看到阳台上,挂着那件黑色外套。是宋逢年昨晚穿的,上面沾了血迹。他今早走之前,匆匆间,藏在了柜子里。她不经意间嗅到后,便拿出来,先一步清洗了它。“做事不仔细,欠缺严谨。”江时晚评价他。“幸好你及时洗了,不然被周围人闻到,早晚再生出事端来。”黎颂轻声道:“昨天,那个人有些棘手。后来他去处理尸身,回来的时候,已经天快亮了。因此疏忽也很正常。”她看到他回来时,面色并不好,眼下也泛着浅浅的青黑色。江时晚望着她,轻啧了声,神色揶揄:“这就维护上了。”黎颂正色:“我只是陈述事实。”她清洗完,那件黑色外套,指尖还留着淡淡的皂荚味。闲聊时,和江时晚提了句:“时晚,你知道,商楼那边有没有卖。牙膏、雪花膏一类的?”她在旧时代,还没那么习惯生活方式。宋逢年用的,是旧式木盒的牙粉。她自然不好意思与他,同用一盒。江时晚:“当然有啊,三星牌牙膏、上海雅霜,都是咱们国人的牌子,商楼里都有。”“我地方也有,不过快用完了。”对方看向她:“你要是不急,过两天,我们一起去买。·y,p/x?s+w\.,n\e_t~”“要是急着用,这些日用品的话,和宋逢年说。让他从商行回来时,顺路给你带啊。”黎颂轻咳了声:“不想麻烦他,万一被人盯上。”她抿了下唇:“而且,万一他又像上回,阴阳怪气地说,我是个小布尔乔亚呢。我还是自己买吧。”江时晚啊了声,有些讶异:“他竟然,还这么说过你?”“他第一次见面时,就这么评价我。”同是女孩,闲聊时气氛轻松。黎颂便和对方,聊着聊着,翻起了旧账:“我当时,可生气了,明明我一点儿都不像。”“太过分了。”对方替她共情:“这么不绅士,得考虑和他分手。”黎颂:“?”她们两个像在各说各的。她实在解释不清,早放弃解释这件事了。又想到自己,目前回不去。总不能身无分文,天天依靠宋逢年。她询问江时晚:“时晚,宁城这边,有典当的地方吗?你看我脖颈上的项链,还有手表之类的,会收吗?”项链是上回那串。 江时晚很显然,又误会了:“啊,项链都要当了。看来,是真的很生气啊。”她表示,附近有几家,应该这些都是收的:“老钟就开了一家,典当铺和商楼,在同一条街边。”“今天没来新的病人,我带你去吧。”医馆暂时关闭了会儿。里面只有安双,她躺在病床上,很安静地看着几本旧书。气色看上去,已经好些了,能自如稍许活动,偶尔也会笑一下。只是她笑起来,也很安静内敛的样子:“黎姐姐,江姐姐,你们去吧。”“我会在这儿,照顾好自己的。”黎颂嗯了声,望着对方:“我们马上会回来,别害怕。”她走前替对方,剥了一个橘子。捋开白色筋络,轻拨开一瓣瓣,将橘子肉递给她:“很甜的,你尝尝。”安双接过,尝了几口,道了声谢。等她和江时晚,走远些后。回头时,隐约瞧见。她又把橘子,放到了一边,脸颊埋在旧书里,像是在哭。黎颂脚步微顿,想折回去。江时晚拦住了她:“让她自己,一个人静静吧。哭出来,也许就会好很多了。”对方遥遥望着,语气说不出的怅然:“这片土地上,要救的人太多了。受伤要救,心伤也要治。”“如果两个都能救,就更好了。”……路过上回那幢商楼,转角之后,经过咖啡馆、花房、各种琳琅繁华的店面。江时晚指给她看:“那里,便是老钟开的典当行了。”项链很快当了出去。倒是她的手表,当铺玻璃窗后的老头,端详了半天:“没见过这牌子。和项链,可以一起凑个整,再多就不行了。”江时晚同他,讨价还价着:“老钟,这是我朋友,不会坑你的。”“你看表带,是真皮的。表盘也是全新干净的,只是电池,可能需要重新配套……”老钟摆了摆手:“那不要了,这不划算。”黎颂:“。”她原本打算,将项链当了,把钱还给宋逢年。再当个手表,使自己不再身无分文。如今只能放弃,轻叹了声:“无妨,那就不当了吧。”江时晚安慰她:“算了,来我医馆当助手吧,我支付你薪水。”路边有辆白色的轿车,停在街边。车窗降下了一半,不知是不是,有人听到了对话,对她的手表产生了兴趣。有个背着公文包的男子,下车过来,对着她道:“这位小姐,你好,我们太太对你的表,比较感兴趣。”“你开个价吧,我们买了。”黎颂没想到,还有意外之喜,看了过去。车窗里边,隐约坐了个年轻女人。穿着窈窕的绛色旗袍,时兴的波纹发髻。漂亮的眉眼,瞥过来一眼。对方在熙攘的人群间,像画报里的民国美人。“那是谁啊?”成功将手表卖出去后,黎颂好奇,随口询问了句。不料江时晚拉走她,沉默不出声。直到走出了路口,才压低了声音,告知她:“看那辆车,应该是东顺商行,老板黄宜兴的夫人。”“听说黄宜兴,特别宠爱他这个太太。怪不得她出手,还挺阔绰的。”黎颂望向,驶远的白色轿车。那轿车,比宋逢年那辆,豪华气派很多。有专职的司机和佣人,传闻中的黄太太,显得优雅端庄。她若有所思,轻喃了声:“东顺商行。便是宋逢年,所在的那个商行吗?”江时晚:“对啊。”对方捏下她脸颊:“不过你,可别去趟这浑水。要是牵连进去了,姓宋的,可能会揍我一顿。”她乖巧点头,没有多言。走时又望了一眼,那辆白色轿车。……江时晚放心不下医馆,先行离开了。黎颂便兀自,前往百货商楼,去买所需的日用品。或买份新报纸,更深入地了解,当前的时代。周围的黄包车,踩踏着石路上的水渍,从她身边而过。她过转角时,被人捂住了唇鼻。正打算挣扎时,蓦地听到了他微沉,熟悉的嗓音:“颂歌小姐,是我。”是宋逢年。他脸上画了刀疤,扣着帽檐挡脸。远看那画上去的疤,像极了死去的刀疤男。他像掩人耳目间,跑了一段路。在她耳畔,很轻地喘着气。在这不引人注目的角落,终于能停下来休憩。“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他问。“江时晚那边呢?得去通知她,那群敌人,在到处在搜捕扫荡。可能会去,长明街那边。”黎颂擡手扶着他。他说完话,像有些体力不支地要倒下。她看到他胸前,洇开大片血迹。这次不是别人的血,是他自己的:“你又受伤了?”她觉得他真是大胆,也不要命。“昨天晚上出了事,他们会提高警惕。所以你索性,白天铤而走险,刚刚去杀了零二号?”他轻笑:“聪明。”气息有些微弱:“不用管我,去医馆那边吧。还有通知苏姨,她们都知道,该怎么做的。”“……帮帮我们,颂歌小姐。”宋逢年身上,洇着血迹,俊朗的侧脸泛白。她每回,一见到这样的他,便会下意识地怕他死去。害怕他既定的命运,随时会来临。“……我先救你,我们再一起找她们。”她说。都到这时了,他还有闲暇玩笑。桃花状的眼皮,轻掀了下,吐出字来:“怎么救?”“难不成像之前那样,假扮情侣,再蒙混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