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璃在心里默默地感慨着,这空间里灵泉水浇灌出来的番茄味道果然不一样。¢u~s^i-p′m~a*x!.¨c¨o+m?
一个西红柿很快被楚璃炫进了肚子里。
楚璃拿着拿着,将那些快要熟透的西红柿全部都摘了下来。
这种快要熟透的西红柿不摘下来的话,自己会掉下来烂掉,这么好吃的西红柿浪费了实在可惜。
楚璃摘下快熟透的西红柿,整整摘了一小篮子。
不得不说,这空间灵泉水的功效还是很厉害的,不光是能让浇灌出来的蔬菜味道更好吃,而且还能让浇灌的蔬菜长得更好。
比如楚璃种植的西红柿,经过灵泉水的浇灌,明显比普通种植的西红柿结出来的果实多。
这么多西红柿,楚璃自己家肯定吃不完。
楚璃打算给自己关系好的几个嫂子送点儿过去。
等楚璃摘完了西红柿回来,霍亦宸己经将厨房里的锅碗都过水清洗了一遍。
楚璃便着手准备晚饭。
因为晚上只是简单的煮一碗面条,忙起来还是很方便的。
楚璃将西红柿切块,放入了面条当中。
一锅西红柿鸡蛋面煮出来,看上去就十分诱人。
其实在这个时代,能吃上鸡蛋,能吃上一顿白面,己经是很奢侈的事情了。°$完:?¢本×神3¥}站¨|! $已¢发~,£布3>=最[?新#章÷?节?
楚璃煮好了一锅面条,便招呼着霍亦宸开吃。
因为喝了灵泉水,这会儿楚璃的味道觉得好了点,但还是吃不下太多的东西。
所以她只给自己盛了一碗面条,剩下的都盛给了霍亦宸。
霍亦宸一看楚璃给自己盛的满满的一大钵子的面条,心里忍不住的感慨着,媳妇儿这是按照养猪的方法养他呢。
见霍亦宸看着自己,也不动筷子,楚璃便道,“霍亦宸,你看着我做什么?你不吃吗?是觉得不合胃口?”
听到楚璃的询问,霍亦宸立马摇头解释道,“不是,媳妇儿,合胃口的。
我就是觉得媳妇儿你给我盛的好多!
你给我吃这么多,不怕我把咱家吃穷啊?”
楚璃听到霍亦宸的询问,也有些好笑着道,“为什么怕?
我又不是养不起你。
放心吧,往后咱们生活上不用太拮据了。
如果你的工资津贴不够花的话,还有我呢。
我也能挣钱,不是只靠你一个人。
你可别忘了,我还接了翻译的活儿。·2*8′看?书¨网^ -无.错!内′容.
上次光是一篇翻译的稿费,我都拿了二百三十多块。”
霍亦宸知道楚璃现在是初级翻译人员,但是没想到楚璃的翻译稿费这么高。
原本霍亦宸觉得自己是部队的团长,每个月的工资福利都不错,结果和媳妇儿一对比,自己的那点儿工资似乎就有些不够看了。
好在霍亦宸没有想着压上自家媳妇儿一头。
虽然媳妇儿比自己厉害,优秀,但是霍亦宸却觉得,吃软饭也挺好的。
软饭可不是谁都有机会吃的,只有像他运气这么好的人可能才有吃上软饭的机会。
霍亦宸笑着应了一声,“好,我家媳妇儿这么厉害,那我以后可就指望我媳妇儿养着我了。”
“没问题,你只管吃,吃再多我也能养得起。”
楚璃想到空间里囤的那宝贝,这话说的那叫一个底气十足。
两人说着的时候,开始吃起来了西红柿鸡蛋面。
虽然只是普通的一碗面条,但是霍亦宸却觉得面条的味道绝了。
对比普通的鸡蛋面,这里面因为加了西红柿进去,所以带着酸酸甜甜的味道。
“媳妇儿,这西红柿鸡蛋面比普通的面条味道更好。”霍亦宸吃完后,给了一个很客观的评价。
“嗯,咱家后院种植的西红柿味道挺不错的,不光是煮面条好吃,而且生吃也好吃,等会儿你可以尝尝。”
霍亦宸听到楚璃的话,便有些崇拜的看向了自家媳妇儿。
“璃璃,为什么我觉得你什么都会?”
自家媳妇儿长得好看,会外语翻译,会搞的科研,会做饭,结果她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竟然连种菜都会。
霍亦宸还真的找不到楚璃不会的事情。
楚璃对上霍亦宸那双崇拜的眸子,傲娇的抬起来了下巴,“因为你媳妇儿优秀呗,还能因为什么?
人脑子聪明是有好处的,很多东西一会就会,一点就通。”
虽然自家媳妇儿在自己面前是一点都不带谦虚,但是霍亦宸觉得此时带了点小傲娇的媳妇儿还挺可爱的。
她这不是骄傲自大,纯粹是对自己有一个清醒的认知。
两人一起吃完了面条,霍亦宸便去收拾碗筷去了。
楚璃则是拿着自己摘下来快熟透的西红柿,给江冬梅几个关系好的嫂子送了过去。
因为楚璃送的是自家菜园子里种的西红柿,几个嫂子都没有同她客气。
若是楚璃送的是一些贵重的东西,大家可能还不愿意收。
不过等几人尝了楚璃送来的西红柿的味道后,都被楚璃种出来的西红柿味道给惊艳到了。
“楚璃妹子,为什么你家种的西红柿味道这么好?比我们家西红柿种的要好吃多了。
你这是有什么特别的种菜方法吗?”
楚璃自然不会说灵泉的秘密,只随口编了一个借口,说可能是菜种子的原因。
这些菜种子都是她从京市那边带过来的,可能和海岛这边的菜种子味道不一样,所以才会觉得好吃。
听了楚璃的解释,几个嫂子觉得有这个可能,不同的品种蔬菜味道确实不一样。
还是京市那边好啊,什么都比他们海岛强。
难得楚璃这样的一个资本家小姐能愿意来海岛,跟着霍亦宸在海岛这边随军过苦日子。
楚璃给几个嫂子送完了西红柿才回去。
霍亦宸这边的干活效率很高,等她回来时,霍亦宸己经将碗筷都洗好了,还顺便给楚璃烧了热水洗澡。
楚璃等着霍亦宸的热水烧好了,便去洗了一个热水澡。
来家后,楚璃最大的感慨便是,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还是自己的小窝住的最自在。
霍亦宸又何尝不是这样的感觉?
以前没成家时,觉得去哪里都无所谓。
现在成家了,便觉得哪里都比不上和媳妇儿的小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