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宴之换下了白天的正装,只穿着熨帖的深灰衬衫,领口解开两颗扣子,少了些精英的刻板,多了几分慵懒。?齐[&盛>小<说2,网{·+ o追?÷最·[}新μ章?¤?节?£[
“能有什么感受?”
“你们俩之前一见面就针尖对麦芒的,现在都在一个律所里了,应该能和解了吧?”
就连死党江屿白都不知道,这男人和南夏以前谈过半年的恋爱。
能和解了吗?
宋宴之听着死党的话,镜片后的目光深邃难辨,平静地注视着走过来的女人。
南夏拿着酒杯走到他身前,对江屿白说,“江律师,可以给我让个位置吗?”
“当然。”江屿白立马往另一边移了移,很好奇她会和老宋说些什么。
南夏在他和宋宴之的中间坐了下来,宋宴之以为她是特意找自己喝酒说话的,清冷靠在沙发上,等着她先开口。
南夏还在生他白天的气,故意转身背对着他,对江屿白说:“江律师,要不要喝一杯?”
江屿白有些受宠若惊了,女神是来跟我喝酒,而不是和帅到没朋友的宋大律师?
话说,自己一直都挺倾慕她的呢。
只可惜之前他们立场对立。
“荣幸之至。”江屿白拿起自己的红酒杯,跟她碰了下,水晶高脚杯发出清脆悦耳的响声。!l^a/o′k.a.n·s/h*u+.`c+o!m_
南夏微微仰头,及腰长发倾洒,暗红色的液体滑入喉咙,喉间微微滚动,很性感的吞咽。
江屿白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她……怎么喝个酒都那么迷人?
“江律师平时都喜欢干些什么?”她放下杯子问。
“我就打打球,跑跑步,偶尔去游个泳,你呢?”他平时都是和死党一起去做这些项目的。
南夏靠在沙发背上,叠着纤细修长的腿,身体倾斜面向他,随便一靠,姿势都很诱人,
“上班工作压力大,我跟你爱好差不多。”
“那南律师要不要跟我搭个伴?”
江屿白想都没想的问,目光不受控的在她身上扫了眼,被迷得心脏怦怦乱跳,立马就把死党踢出局了,他要跟女神组队。
“好啊。”她微笑应。
宋宴之扫了眼微微背对着自己的女人,垂眸凝视指间明明灭灭的火星,浓密睫毛在冷白的面颊投下鸦青阴影。
吐出的烟雾漫过棱角分明的下颌线,更给他增添了几分清冷。
骨节分明的手指摩挲着黑色磨砂火机外壳。
此时,周明远拿着酒杯走来,坐在了宋宴之旁边,现在才顺便跟他解释:
“宋律师,我挖南夏上来也是为了壮大我们律所,你也知道我们和楼下的律所竞争有多激烈。o三?叶{′屋^μ !首¤发·
南夏也是个非常优秀的律师,这也是为了我们律所好嘛,希望你和她以后能友好相处……”
“当然,以前我和南律师争锋相对,是因为立场不同,现在我跟她也算是同一战壕,我还得感谢周主任把她挖上来,怎么会怪你?”
宋宴之扫了眼他,勾唇故意说。
他白天并没有去找这老狐狸质问,算是默许了她的加入。
“……宋律师能这样想就好,也希望你和南夏在瑞峰的案子上合作顺利,来,喝一杯。”
周远明听到他的话,明显顿了下,深邃的眼眸后掠过一抹担忧,随后又笑得一脸欣慰,跟他碰了下杯。
气氛很快热闹起来,不少人过来向三位合伙人敬酒,还很八卦的问南夏为什么要跳槽到他们律所?
他们今天为这事都八卦一整天了。
南夏含笑,应对自如,
“第一,我是个俗人,哪里更能挣钱,自然就去哪里,第二,当然是近距离向宋律师‘学习’,他可是唯一让我输了两场官司的人。”
坐在旁边的宋宴之,看着她红唇开合,吐露优雅却暗藏机锋的话语,依旧叠着长腿,一脸淡定的吸了口烟——
待那些敬酒的同事都走了后,南夏拿出自己手机,给一个备注‘狗男人’的人发了条微信:
“你早点回去,之之还没吃晚饭。”
宋宴之裤兜里的手机震动了几下,他拿了出来,打开微信看了眼,退出了微信,没回她任何信息。
不看她,也不理她。
南夏转头看了眼他,暗恼,趁没人注意,脚突然踢了他脚踝一下!
宋宴之把脚往另一边移了移,还是不理她,也不看她,暖黄的灯光勾勒着他俊美却冷淡的侧脸轮廓。
某人又是这副死样子,真的很气人——南夏暗暗咬牙。
又过了一个来小时后,见他还没有要回去的打算,她跟周主任找了个借口,先离开了这里。
她喝了酒不能开车,坐出租车直接去了汤臣一品。
这里是宋宴之住的地方,将近六百个平方,临江超大平层,极简的灰白色调中透着奢华。
他这些年赚了不少钱,又没任何欠债,不像她,挣的钱还要拿去还贷款。
南夏乘电梯上了20楼,输入密码,分手后他一直没换过密码,他每次晚上应酬会主动给她发信息。
让她过来照顾之之。
南夏讨厌这个男人,和他斗得你死我活,却不忍心不管之之。
厚重的双开大门刚一打开,趴在昏暗客厅里的大狗子立马警惕站起身,在闻到熟悉的气味后,它兴奋的骤然跑来扑到南夏身上!
这一百三十斤的大体格子,差点把她扑倒。
嘴巴里还发出撒娇又委屈的‘呜呜……’声。
南夏摸摸狗头,安抚道:“好了,乖,别激动,淡定、淡定……你看那个狗男人,多淡定?”
“坐下。”她发号施令。
狗子立马乖乖坐在她面前,可还没坐到三秒,又站起,在她面前激动得又跳又转圈。
尾巴都摇成了螺旋桨。
之之是条苏格兰牧羊犬,一身金黄和白色的长毛,长长的嘴巴,一双浅蓝眼睛,外形十分的优雅漂亮。
这是她和宋宴之刚谈恋爱时,两人一起逛街,路过一家宠物店时,她求着宋宴之养的,因为她母亲对狗毛过敏,只能养在他家里。
但他有轻微的洁癖,讨厌狗毛,也不是很喜欢宠物。
南夏就亲手给他做了好几天饭菜讨好,因为手艺实在是太烂,他吃不下去了才答应的。
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他名字里有个‘之’字——他当时并不同意:“把我当狗呢?不行。”
“你怎么能把它当狗?这明明是我们领养的‘女儿’。”南夏从身后抱住他说。
“想要女儿就自己生。”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