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一切都不会改变,区区一个弗洛夏,即使在意,即使在乎也不算什么,我能接受让她远离我,仅仅因为那样她才不会毫无生气的慢慢枯萎。
她是野生的花朵,可却脆弱到无法生长在温室之中,所以她要离开。
“我不会再回来了。”弗洛夏靠着门板,她的声音透过来猛然震动了我的心,那一刻她将一把匕首刺进了我的血肉里,然后我再也动弹不得。
安静了,我的世界不再有鲜活的情感,所有人重新变成没有感情的石膏像,但我已经尝过这种滋味,失去变得无法忍耐。
我看着眼前的人,他的脸生硬而夸张的表情,后面寡淡得一片空白,我那时明白了,死板的秩序重新运作,时间在流逝,我却失去了所有感觉。
痛苦遗留了下来,它是我还活着的证明,当弗洛夏说出那句话时,我就开始痛,她将柔软的一面给马尔金们,我只有抗拒和憎恶。
那一刻,我想过推开那扇门,告诉她别做梦了,想要永远的离开这里根本不可能,我会亲自绑住你的手脚,一年,两年,十年,我会牢牢束缚你,一起痛苦,一起像死了一般的活着。
可我不能动,我不能将她推得更远,因为我不能失去她。
无望的等待将我变成一具行尸走肉,我应该感到寂寞,可我并不能清楚感知这种情绪。我是罗曼诺夫,我不停地提醒自己。
我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卡亚斯贝送来了一大堆文书,他的喜悦掩饰不住,但我看去只不过是咧开的嘴角,被笑容支撑起来的肌肉和喉咙中发出的笑声。
这些无时无刻不在告诉我,我失去了什么,厌恶和愤怒让我几乎失去理智,可疲惫,一种无能无力的疲惫让我最终没有把手中的钢笔丢出去。
“好吧,弗拉基米尔,你终于作出了明智的选择,爱情就像我说得那样···虽然你们的婚约还在继续,不过我可以理解这是一个好兆头吧?”那副洋洋得意的神情夹杂了一丝宽慰,他如释重负地样子已经让我失去了开口的欲望。
卡亚斯贝没有资格,他的爱情从一个又一个女人那里循环,低贱又肮脏的原始欲望与我毫无干系,他对我与弗洛夏根本一无所知。
我甚至无法入睡,或者根本不愿意醒来,痛苦钻进骨头中,剖开我的心脏,一点一点的开始蚕食。
可我不能责怪卡亚斯贝,他一切的利益出发都是为了罗曼诺夫家族,没人比我更清楚这层荣耀背后的重量,我开始害怕,自己会变成绝望的废物。
还有小马尔金,弗洛夏回到了她的好哥哥身边,我不愿意去看那张脸上会露出怎样的笑,我第一次不愿意去体会她的感受,那些喜悦只会让我更加悲惨,即使那是最后我能体会到的感情了。
我觉得不能继续忍受宴会,人群中各种僵硬的脸,表情突兀地挂在上面,空白大片大片占据视野,我甚至不能分辨他们的脸。
我匆匆离开,站在手持利剑盾牌的雕塑下,深深呼吸,我感到窒息,疼痛变得尖锐,呼吸每一秒都在折磨,我觉得自己已经无法忍耐冲出巴甫契特,将弗洛夏找回来。
“所以你打算放弃吗?”卡斯希曼走出来,喷泉溅出的水花溅落,他语气平和地询问。
第150章
Chapter 149. 视角(二)
放弃。
通常是两种原因造成,绝望感,或者是倔强的希望。水汽高高扬起,寒冷的空气使他们快速聚拢凝结,冰凉刺破宴会场内可以营造的暖意和某些假象。
“真是太难听了。”我攥紧拳头,放弃的前缀是不得不,我咽下那些迅速发酵的不甘,避免让理智摇摇欲坠。我不是没有放弃过,因为不重要,遗忘,更有可能是无趣,是的,能让我充满兴味的投注目光的事物太过稀少,人类总是一成不变,这让无聊和厌烦来得很快。
所以主动地放手,太过于新奇,这种情感,弗洛夏也许是个女巫,黑巫术是她的拿手好戏,因为即使是离开时她也为我留下了这些体验。
我坐在高耸的直通穹顶的巨大窗户前,阳光转换成细细碎碎的小颗粒,阴影的交界线落在脚尖前。
我不应该无所事事,满脑子都想着那个逃跑的家伙,我和她不一样,我有一大堆要去完成的事情,而不是看着阳光来到脚下,等待着某个整日游手好闲的老骗子。
卡斯希曼昨天晚上叫住了离开会场的我,“殿下,我忘记了您的礼物。”
“不需要。”我头也没回,被女巫的一颗颗生锈的钉子折磨的躯体已经不堪重负,该死的,我又不是耶稣。
我需要闭上眼睛,让绝对的安静和黑暗再次给我,放她走的勇气。
“呃······您应该会喜欢。是来自弗洛夏的礼物。”我的身体猛然一僵,当反应过来时离去的脚步像是按下了瞬间暂停键,仅仅是她的名字,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微微颤抖的指尖,某一刻,我清楚地听到了,弗拉基米尔,你完蛋了。
我习惯了保持清醒,所以当黑夜的墨色依然浓重时睁开了眼睛。我没有睡着,那已经成为了一种奢侈,梦境是另一个无法被掌控的东西,以前我很少做梦,大概是并没有值得在意到必须在失去意识后重新演绎一遍的东西。
而现在,我厌恶相似的梦境,关于我一个人的结局。
梦里的弗洛夏通常都很邪恶,她长着的翅膀也是黑色的,然而当她说自己是天使时,我是那样衷心的信任她,她牵着我的手,一遍遍地带着我坠入地狱,然后留下我一个人消失了,我想,即使是地狱,如果她能留在我身边,原谅这种低劣的行径也不是不可以,可每一次,每一次她都会消失。
我堵住嗓子里呼之欲出的哀嚎,那时,一滴湿湿的温热的水滴落在指尖,我呆滞了几秒,猛然用力甩动手指。
什么······什么东西?
那次经历后,我无法心无芥蒂的睡觉,在弗洛夏躺过的床铺上闻着她存在过的气息,指尖圈着一个纯白发圈——我喜欢她散落着浅金色长发,拥抱时微微卷翘的发丝蹭在颈侧的感觉,所以她很少使用。
她喜欢松软的枕头,然后整张脸都埋进去,她太胆小了,连躲避我的方式都这么懦弱,我如果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她,很奇特,她就是知道这一点,她会执着地用憋死自己的办法来对抗,直到她的耳朵和脖子变得通红。
愚蠢的把头埋在沙子里的笨蛋鸵鸟。
我不客气地评论,弗洛夏无动于衷,对于批评她一向泰然自若,反而是赞美,她就会结结巴巴笑得十分尴尬地道谢。
一无是处的笨蛋。
我有些不耐烦,脚尖敲击地面,用过早餐后,我眼睁睁地看着阳光穿透寂静无声的森林,越过玻璃和厚重的墙壁,从远处蔓延上来。
而卡斯希曼说:“明天早餐前会将礼物送到。”
满口谎话的老神棍,卢布廖夫出来的怎么都是这个鬼样子。我不应该浪费时间在这里读秒,现在,立刻,随便哪个人将卡斯希曼丢出巴甫契特,他竟然违背了自己的承诺,用弗洛夏的名义。
我受够了不是吗,把弗洛夏抓回来吧,她开心地翘着脚丫趴在露台上写写画画,或者虚弱地躺在病床上昏睡,她羞涩地靠着车窗,被风扬起的发丝差一点碰触到我,或是无声地埋着头哭泣,这些都无所谓。
哪一样都是她,我不会失去她的,我再次被恶魔的呢喃诱惑,下一秒,我仿佛可以闻到弗洛夏时常含在口中的蔻蔻诺斯糖的甜味。
这一刻,我似乎可以听到理智的线一根根断掉的时间,崩断摩擦,火花四起。
我静静地等待着,一秒,两秒,火焰张牙舞爪,十分钟···阳光又爬得近了一些,我似乎已经可以感受到暖意。
什么都没有发生,我无所谓地呼出一口气,这样痛苦的循环多到我早已停止计数,窗外枝头上一直澳大利亚灰雀吱吱地叫,冲淡了压抑,接着,大门被推开,混合着走廊里阴冷的凉风冲了进来。
“十分抱歉,请接受我的歉意。”卡斯希曼拖着一个被包裹严实的四方形物体,他看上去倒没有语气里那样慌乱。“虽然听上去很像是借口,不过因为保存工序我的确花费了不少时间。”
我没有说话,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绒布下的东西。我想看看那是什么,可不行,我抑制住走过去的冲动,等着卡斯希曼将遮盖物掀开。
他走到我身前,将绒布搁在窗台上,只剩一层薄薄的白纱······
暖融融的光线里,我想我的瞳孔已经被淹没,如燃烧的火焰一般,飞散凌乱的花夜,从土壤里被感染,等待着风将它们送向自由的,被染红了的天空。
手法很幼稚,但的确一眼就能感到弗洛夏的气息。
“我想,您应该会满意这份礼物。”卡斯希曼将画倚靠在窗棱边,“很有可能这是弗洛夏唯一一幅作品,当然她答应了随我处置,我想将它送给您是最适合了。”
“···勉强可以接受。”我已经不能从房间里感受到她了,那里痛苦的味道太强烈,她的眼泪她的绝望,到最后,只留下黑暗厚重到让我难以呼吸的味道。
喜悦,与自由,这幅画成了一个新的替代品。
“虽然是虚假的,可您不觉得这幅画很像是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焰吗?”卡斯希曼沉静地注视着画,似乎在喃喃自语:“分明它不是火,可相同的颜色,形状,甚至是能够灼伤皮肤的温度···”卡斯希曼的指尖停在画布前,仿佛再靠近一些就真的会被烫伤。
思绪不再无序,混沌中的线头抽丝剥茧。“你想说什么?”我讨厌卡斯希曼这种语气,他习惯性地将对方当做自己的患者的口气。
答案逐渐清晰,我不屑于去做的事情反而是唯一的正确方向。
我恨不得让卡斯希曼立刻消失,然而他是对的,这种念头让我沉默等待。
“您知道了,对吗?”卡斯希曼缓缓从阳光里走来,他微微伏下身体。
“替代品。”
替代品。
弗洛夏最在乎谁呢?无法拒绝,不自觉地接受他的接近,相似的年龄,性别,她会默许的,像是不能抗拒这种温暖···
我露出她离开后第一个笑容,哪怕这种亲近体贴的笑让我作呕,可这就是必须付出的代价。
真是令人不快的取向,我垂下嘴角,冷漠地让阳光爬上衣角,脖颈,发丝,是啊,我笑了笑,这下,我看起来和他真像了不是吗。
安德廖沙,马尔金家的独子,依照马尔金家家主的现状来看,安德廖沙继承爵位还遥遥无期,没有必要花费精力关注的人物。
直到今天之前,他还是这样一个角色。
我翻开一张简报,十八岁,就读于菲利普斯·埃克塞特学院(Philips Exeter Academy)主修分子生物学。
十一岁第一任女友,十四岁第二任,三,四,五,六·····我冷笑一声,这就是弗洛夏心心念念的纯情哥哥,取向嘛···目光从一张张女性的照片而过,复杂的口味。
十六岁后,情感经历趋于空白,我朝后翻页,最近的一个是···我的指尖骤然攥紧,眼神死死地钉在那张照片上,金色长发,灰色眼眸,身材纤细而弱小,皮肤白皙,简直,简直和她一模一样。
安娜丽莎,欧洲某个三流小家族的庶女,我轻哼一声,看来,连女友也算不上,这种家族的小女儿对安德廖沙来说,床伴?
“真是恶趣味。”恶心地令人兴奋。
我随手丢开,这种家伙既没有立场也没有借口再黏在弗洛夏身边,如果她知道自己的哥哥对自己的情感,会不会露出对我时那样的眼神。
一定很精彩,我甚至迫不及待了。“斯达特舍,你说是不是?”
斯达特舍一板一眼地回答,“这要看您怎么想了,兄妹联姻虽然到今天已经是个禁忌,但百年之前的确是各王室延续正统血缘的主流方式。”
不懂变通而无比诚实的斯达特舍。
我百无聊赖地向后靠,语气难得地懒散,“那也是百年之前的历史了,既然是历史,就让它留在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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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Chapter 150. 视角(三)
阿纳斯塔西娅
人类能够昂首直立,双足行走。虽然鲨鱼比你善游,猎豹比你善跑,燕子比你善飞,红杉比你长寿,但人类却拥有自然馈赠的最大财富——智慧。——Richard Dawkins,牛津大学动物学家,《魔鬼的的牧师》,2003
“后天培养论”的支持者被自己对基因的无知所震惊,看不到基因的力量和必然性,他们所忽略的最重要的教训是:其实先天基因支持他们的观点。——Matt Ridley,《天性与教养》,2003
“阿纳斯塔西娅小姐,或许,您需要休息一下。”利兹女士打断了我的怔愣,她的话将我从混乱的思绪中拉出来,我意识到专注在某种程度上需要付出更多精力。
“嗯···”我轻捏眼角,深呼吸一口气,“你说得对···”我无法顺畅地完成氧气交换流程,就像是即将迎来灾难般的悲惨预感的不安,我无法让自己完全冷静下来。
似乎风暴渐起乌云聚拢,雷电积蓄力量隐隐逼近,而我,只能望着窗外万里无云的碧蓝天空,看不清耀眼阳光后的灰暗。
从什么时候开始如此不安呢?要知道,这个词语基本与我没有关系,我很聪明,不同于一般贵族小孩们在智力上或者某些领域的特定天分,我习惯成为一个完美的人,听上去似乎并不是一种享受,但对于我来说,没有比它更舒适的方式了。
该说是基因的力量吗?先天?后天?我们无法不与众不同,不论是血缘还是刻意培养,我们总能成为手握世俗权柄力量的少数人。
作为佛奥洛夫家族正统的继承人,在兄长被流放之后,我的地位无可撼动,这一切发生于我出生之前。年幼的时候,在家族的簇拥之下,很多相同年纪的小孩会轻易产生“我是这个世界的中心”这种幼稚的念头,不过不难理解,当身边所有人围绕着你,以自我为中心也就没那么不可原谅了。
即使是现在称得上稳重的阿列克谢在某个年龄段也说过,他是神子,是需要被仰望的存在,更别提尤拉,他的轻狂和傲慢一如既往,成人后也展现地淋漓尽致。
我没有那个时期,或许是从很小很小的时候知道了有一个地方叫巴甫契特,有一个姓氏是罗曼诺夫。在其他人都认为只是一个与我们没有区别的姓氏时,我感受到了差距,不允许被逾越的鸿沟,不能去触碰,就如同我们不能忍受平民们试图触碰我们一样。
过早的知道这一点,意味着这个世界上真正存在着“我所言所语,皆是律法”的权威,从那以后,我学会巧妙地隐藏傲慢,成为一个完美的人。
我一直做得很好,在玩伴们的圈子里,我是没有负面词汇的存在,微笑与合适的举止,距离感与恰到好处的亲近,我不需要费心,轻易地把握着所有分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存方式,我选择了最为轻松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