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你们商量好了吗。”
少女的声音,打断了两人的对话,卫宫切嗣和远坂时辰马上全副武装,眼睛紧紧盯着门口的少
毛骧将手中的人头扔了出来,两人马上认出了那个头是言峰绮礼的,卫宫切嗣将言峰绮礼视为最大的敌人,而现在言峰绮礼居然这么简单就死
“嗯,一个顽固的魔术师和一个恐怖分子,你们是准备用令咒自杀呢,还是由我来送你们一程
沙条爱歌一眼就认出了两人的本质,一个跟其他魔术师没有区别,一样的无聊,一样的顽固,而另一个就是个恐怖分
卫宫切嗣自称正义的伙伴,但他的所作所为却与恐怖分子无异,他以“解决麻烦”为借口,肆意践踏着无辜者的生命,让无数家庭破碎,泪流成
他的双手沾满了鲜血,每一滴鲜血都深深烙在他所谓的“正义”之上,让人不寒而
卫宫切嗣曾说过,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拯救更多的人,但他却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希望和所爱之
他的行为不仅剥夺了无辜者的生命,也剥夺了他们未来的可能
他的“正义”是建立在无辜者的痛苦之上的,他的“伙伴”是那些被他利用的人,而他自己,只是一个孤独的暴君,一个隐藏在“正义”面具下的恶
他的行为让人无法理解,也无法原谅,这就是卫宫切嗣至今为止的人生,为了救十个人而去杀一个人,为了救一百个人而去杀十个人,为了救一千个人而去杀一百个
他的内心一直被这样的节奏所驱使,救更多的人,杀更少的人,他深知这个决定的残酷性,但他却毫不犹豫地执行
在这一遍又一遍的杀戮下,最开始的正义伙伴,已经成为了一个恐怖分子,说到底他所执行的正义,究竟是谁的正义?什么又是正义?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搞不懂的东西,他一个人又怎么可能搞得
要知道哪怕是拥有全知全能的自己,对于这些问题也没有一个正确的答案,毕竟这些答案只存在于每个人的心
“Saber,那个女神就交给你了,本王来对付这个猴子
“我明白
兰斯洛特清楚自己的实力,如果是他对付孙悟空的话,恐怕会被直接打死,所以吉尔伽美什王才会去主动孙悟
吉尔伽美什释放自己的宝具,将孙悟空拉到了自己的固有结界中,吉尔伽美什站在乌鲁克的城墙上,从宝库中拿出了乌鲁克的大
“与那个红毛大猩猩差不多的宝具吗,看来你也准备使用全力了
“啍,本王的全力你根本见不到,但是,不要以为可以轻松战胜本王
吉尔伽美什就算把魔力链接到了乌鲁克的大杯上,但是吉尔伽美什跟孙悟空之间的硬件差太多
能破防的是打不中,打的中的是破不了防,不过相比较吉尔伽美什这边,兰斯洛特那边已经结束
阿耳忒弥斯可是十二主神之一,纵使兰斯洛特是圆桌的最强骑士,那也不过是一个凡人,消灭起来轻轻松
“那么Master祝你恋爱运昌盛
毛骧和阿耳忒弥斯已经完成了愿望,由沙条爱歌切断契约,回到了英灵座,现在只要吉尔伽美什退场,就结束
远坂时辰面如死灰,他的眼神中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光彩,曾经,他是远坂家的家主,拥有着强大的魔术和精湛的谋略,他的妻子和女儿都以他为骄
然而,这一切都已经成为了过去,他的妻子已经死了,这对他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她是他生命中的伴侣,是他的灵魂支
没有了她,他感觉自己的世界已经崩塌,他常常想起他们一起度过的时光,那些美好的回忆如今却成了他心中的伤
仅靠凛一个孩子根本支持不下去,远坂时辰深知这一点,凛是他的女儿,也是远坂家的继承人,她有着出色的魔法天赋和坚强的意志,但她还太年轻,缺乏经
面对着家族的危机和外界的压力,凛会被压死的,远坂家已经名存实亡了,这是无法回避的事
曾经的荣耀和辉煌已经逝去,只剩下一片废墟和荒凉,远坂时辰感到了无尽的疲惫和无奈,他知道自己已经无法挽回远坂家的颓势。他只能默默地面对这一切,品尝着失败和挫折的滋
“没想到居然这么快就回来了,看来的计划失败了呢
时间列车已经回来了,那就说明自己的做法并没有得到王子殿下的认可,王子殿下并没有选择在过去停留,而是选择了直接回
沙条爱歌的猜测实际上差不多,郑琦芮并没有按照他的想法去跟那些国公武将学习战斗,他认为过去的自己已经死去了,所以不能够篡改历
朱元璋也明白这一点,大孙已经离开了,现在的他身上背上了更重的担子,自己这个当爷爷的应该是支持他,而不是阻止
所以朱元璋将票还给了郑琦芮,而郑琦芮也按照朱元璋的意思,将朱允熥一起带走
“允熥,之后你还有很多事情要学,也无需叫我皇兄,直接叫我哥哥就可以了。”
“明白了哥哥,我是不是改个名字比较好,毕竟我的名字也是在历史上的。”
“确实,不如你和小樱一样跟我姓,名的话,取谥号隆武帝的武,保留允字。”
“郑允武,听着怪怪的。”
“要不换换。”
“这个就行了。”
郑允武算是看出来了,哥哥这个现世的文化水平真的不好说,现在这个名字虽然听起来怪怪的,但谁知道哥哥会不会在搞出什么稀奇古怪的名字。
时间列车停下时,沙条爱歌已经把圣杯拿到手了,郑琦芮完全没想到对方居然会这么快,自己走了,连一天都没有,怎么就突然结束了。
“这就是圣杯?”
“对,这个小圣杯,通过这个小圣杯可以进入大圣杯,王子殿下,你想要的东西就在里面。”
“谢谢你了,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