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金黍的婚约是她爹妈私自定下的。
金黍没爹也没娘,就靠他奶奶一手将他拉扯大,如今年纪眼见着快过三十了,可婚事却一直没有苗头,直到金秀儿的出现。
定婚约的那日,爹娘是有询问过她意见的,她本还有些犹豫,因为她失忆的缘故,对金黍并不算太熟识,可爹娘告诉她,她失忆之前就和金黍是恋人关系,加上金黍人品不错,待她又真诚体贴,而最主要的一点是,金黍是她的救命恩人。
于是,几番斟酌之下,金秀儿到底点头应了这门婚事。
她想,金黍这般疼她,待她嫁过去后,两人的小日子也会幸福吧!
即便自己对他并没有那种所谓的男女情爱,不过,她相信日子一长,总该会有的。
日久生情嘛!
“秀儿,秀儿?”
“嗯?”
金黍叫了两声,才终于把金秀儿的思绪拉回来。
他拍拍小矮凳,“坐。”
“谢谢。”
金秀儿坐下,从竹篮里拿出水壶和杯子,打算替邻里乡亲们倒茶。
“你们这大太阳晒着,小心中暑。”
“秀儿,你热不热?”
金黍见到她额上的汗渍把白纱沁透了,他有些心疼,“要是热的话,就把纱给摘了吧!没人会笑话你的。”
“我才不怕人笑话,我是怕吓着你们。”
她的脸在那次意外被刮伤了,伤得有些严重,伤口跟千脚蜈蚣似的趴在脸上,看起来有些吓人。
起初她虽有些难过,但也没想着要用纱布把脸藏起来,后来因为吓哭过几个孩子,她没得法子,只好把脸蒙上了。
“我才不会被吓着,我觉得你无论什么样子都挺好看的。”
金黍一脸真诚的说着,末了,又笑道:“没事,再长长,疤痕自会褪去的,以前我脚上也有个刀疤印,你看,现在不也没了么?”
金黍指着自己黑黝黝的腿,安慰着金秀儿。
金秀儿深知自己伤得严重,想要褪疤几乎不可能,不过金黍这番话倒是让她宽慰不少。
她倒了杯茶,递给金黍,“茶是凉的,我冲好晾了晾才灌进水壶中的。”
“谢谢。”
金黍咧嘴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映出满脸幸福。
他一口把杯中的茶水饮尽,把空杯子重新递给了金秀儿。
金秀儿又给他续了一杯。
顶着烈日,她眯了眯眼,看着搁在村支部正门口外的那副黑色棺材,拧了拧秀眉,“黍子哥,你确定今儿那总负责人还会过来吗?你们这么闹,万一人家不敢来了呢?”
说到这,她又刻意压低了声音,生怕被旁人给听着了去,“这么大热天的,你们就把三叔的棺材搁这,怕是里头早就腐烂发臭了。这样会不会不好啊?”
金黍闻言,叹了口长气,“我们这不也是没得法子的法子么!咱们现在就靠三叔把那群奸商给赶走了。听说这项目负责人大有来头,好像是赫赫有名的陆氏企业大公子来着。”
“陆氏企业?”
金秀儿微微敛眉。
“对,叫什么来着?”
名字金黍一下子没想起来。
后头有人提醒一声,“陆谨轩!”
“啊!对!就是陆谨轩。”
金黍一拍脑门,可总算想了起来。
“陆谨轩?”
金秀儿莫名觉得这三个字很熟悉。
就是那种三字一出,她就已经知道这三个汉字该如何写了。
“陆谨轩……”
她小声嘀咕,“我怎么感觉好像在哪儿听过呢?”
“你当然听过了。”
金黍笑着道:“电视上经常见着呢!好像从前还是一大明星的绯闻男友。真没想到现在竟然瞄中了咱们村,听说只要被他相中的项目,稳赚不赔,咱们现在可真不知该喜还是该忧。”
原来如此。
“我说怎么那么熟悉呢!黍子哥,你懂得可真多。”
被金秀儿一夸,金黍瞬时又红了脸,他腼腆的揉了揉后脑勺,谦虚道:“我也只是在电视上看过而已。”
“人来了!人来了——”
正聊着,忽听后头传来几道高喊声。
众人闻声,皆回头往后看去。
金秀儿也疑惑的回头张望。
只见一列黑色车队,整齐有序的从外缓慢行驶了过来。
而领头的车辆是一台黑色劳斯莱斯,车身很炫,尤其光照之下,线条流畅,夺人眼球。
“那是台什么车啊?”
坐在平地里的这些乡民们,连普通车标也不认识几个,就更别说豪车的车标了,更是见都没见过。
金秀儿闻言,几乎是脱口而出,“劳斯莱斯幻影。”
“你知道?”
金黍欣赏的目光看向金秀儿。
金秀儿这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的垂下眼皮,“可能从前在哪里见过吧!”
车队驶入村支部宽阔的平地里,停下。
紧跟着,一群黑衣保镖从商务车上钻下来。
他们个个身材健硕,肌肉发达,下车后,双腿半开,双手背在身后,身形笔挺,冷脸伫立在车身旁,随时听候吩咐。
前方,黑色劳斯莱斯车中,副驾驶座上下来一位西装笔挺的男人,他手中还拎着一个方形公文包。
下来后,忙走至车后座,半鞠躬,恭恭敬敬的拉开了后座的车门,“陆总。”
而后,就见一只澄亮的手工牛津皮鞋从车上迈了下来。
往上,是一条被西裤包裹的笔直长腿。
继而,一抹挺直的黑色长影,从车中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