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那一小桌子上的小吃,林忻消灭了一大半,而余自呈就看着林忻不爱吃啥,把剩下的都解决掉了。
天气有些凉,夜越来越深了。林忻让余自呈把车开到附近湖边的道路上,这边的湖比较偏僻人很少,在靠近广场那边,很多老年人在跳广场舞,所以热闹一些。
余自呈推着轮椅,就带着林忻在湖边慢慢的走,凉风习习,林忻很喜欢这种感觉。
走到一处栏杆,空旷的湖在月光的照射下,像一片片鱼鳞波光粼粼的。余自呈就站在她身旁,细软的头发,吹起又吹落,侧身站得笔直,有种蓬勃生机蕴含着丰富的活力。
微风把林忻头发吹的有些乱,林忻把头发捋到耳后,经过这么些天的相处,林忻发现他还是蛮细心的。
余自呈的年龄,二十二岁,比自己小了四岁。
在林忻眼里,只要比她小就是弟弟。她对弟弟不感兴趣,偶尔去喝酒的时候,也会叫个弟弟喝酒,也是因为一个人喝没什么意思,猜猜拳做一下喝酒游戏,也就没啥别的了。
但是余自呈给她的感觉不一样,平时说话可能不是很多,但是简明扼要。总会在关键时刻帮助她,会在她没胃口时做好饭给她吃,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像是已经超越亲情的存在。
这种感觉似曾相识相识,也让林忻想着要远离,毕竟美好的东西总是带刺的,说不定某天就会不慎掉入深渊。
饶是林忻,也不清楚余自呈到底在想什么,或者是她心里已经慢慢有他了,毕竟喜欢一个人就会变得笨拙。
但是不讲这些,林忻很喜欢余自呈抱着她,那么沉稳有力,看着瘦瘦的弱不禁风,其实脱掉衣服后还是有着明显的腹肌和结实的臂膀。
完蛋了,自己不会是真的喜欢上余自呈了吧,作为在公司里说一不二的领军人物,在面对感情问题却犹豫不决扭扭捏捏。
在余自呈眼里,就只看到林忻在轮椅上,手拄着下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反正这种姿态看着就很是可爱。
余自呈之前在学校也是风云人物,有钱有颜,高中时就常打篮球偶尔健身。那时候经常有各年级的女生去篮球场看他打球,等他们中场休息时,就会有好多女生围着他去送水。
每次收来的水,他都分给朋友,多的甚至没地方放。当时有各种女的通过其他什么方式加了他的电话,短信什么的都是清一色的告白信。
但是因为一场变故,余自呈他爸爸被人告上法庭。那一夜家里的房子和车子都被抵押扣走,就连妈妈私藏的项链什么的也都拿去抵押了,这一通下来家徒四壁,然后还负债300w。
自那天,就剩下妈妈和他相依为命,妈妈去做工作的时候,他上学,等上学忙完就去找工作,就算钱少,也可以贴补家用。
到了大学的时候就半工半读,等毕业时,余自呈以为一切都会变好,却没想到妈妈生了病需要钱,住院的钱他又贷了十几万,然后就想着去夜场赚钱。
本身就有着心理洁癖,余自呈就很讨厌那些女人碰他,任何肢体接触都不行。觉得她们很脏,因为这个原因就赚的不是很多,但比平常的工作要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