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莫,你会不会想你初中时的那个女孩啊?”她好似满不在意的问,实则手心已在出汗。
“想啊,想了很久很久。”程莫笑着说,声音轻轻的。
“那…有多久啊?”她表情上并没有多大变化,但内心却不住的难过、失望。
她没有更早地走进他的世界。
“也许比人这一生还久,也许比树的年轮还久,也许比行至圆圈的尽头还久。”程莫没有看她的眼睛。
“那我呢?会有多久?”她说这话时,声音中带着明显的羞涩、紧张,以至于声音都是微颤的,她这一生好像很少有这么紧张的时刻,记得上一次如此紧张还是先前程莫的突然昏迷,她觉得没有比这更害怕,更恐慌的了。
“我想,会比这一生更久,会比树的年轮更久,会比行至圆圈的尽头更久,比最久还要更久!”
“哼哼,就你会说话!”她内心的失落感瞬间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娇羞激动的,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也许是新鲜感,也许是甜蜜感,也许是激动感,果然,这话还是听喜欢的人说最好了!哦不,是恋人、是爱人、是独属于她的盛放的君子兰!
“走吧,说好请你吃饭的,不能食言了啊。”
“嘿嘿,这是你第一次请我吃饭吧?”
“嗯,以后还会有很多次的,你愿意陪我去吗?”他笑得很灿烂,这应该是他六年来最开心的一次了吧?
“我当然愿意了!只要是小莫说的,叫我做的,我都愿意。”
“真的什么都愿意吗?”程莫一脸正气,不知道他是怎么用这样的脸色说出这种话来的,起码得是十米厚的脸皮吧?
“咦?小莫你在想什么呢?我说的是正经事!”她轻轻敲了敲程莫的脑袋瓜,笑意止不住的溢出,像朵绽放的玫瑰。
“哈哈,没……没想什么,咱们去吃饭吧?”
“嗯,出发!”
“出发!”
……
十分钟后。
“怎么样,小鱼儿?”程莫得意洋洋地指着店门面上那块年代久远却又别有风味的棕红色木牌,牌上几个端正娟秀的字:“李姐饭店”。
“嗯…听人说照片破旧不好看的饭店都是非常好吃的,可惜爸爸不让我去尝尝,不过今天倒有机会了!”
大小姐嘛,从没吃过这种散零在街边小巷的小饭店,再正常不过了。不过往往是这种散在街边小巷的、看似破旧不堪的饭店,才有着好吃的食物,才有着这人间独一无二的烟火色。
程莫小时候便很喜欢吃这种街边小巷犄角旮旯里的店。记得第一次吃是在高中。那时候每天最期待的就是下课铃一响,飞奔出去找个常吃的店而不是学校食堂痛吃一顿,便宜的价格菜品也优良。
这家饭店他去过一次,是在刚开学时跟郭泓淘他们一起去的,当时他并没有喝多少酒,只是不断地夹菜吃,自然也尝到了这家店的美味之处。
所以他带着她来了,不是因为贪便宜才选择的低档的饭店,而是他想带她尝一尝邻家小巷、街边排档的别样美。这是他小时候的回忆,以后也会成为他们之间珍贵的回忆。以后想起来光景也是甜蜜的。
看一个人爱不爱你不是看他愿不愿意为你花钱,而是看他有没有真正把你当爱人看(两人之间的回忆才是最重要的,真正的爱人之间是无所谓贫富,无所谓贵贱),而不是只记得为某某你花的钱,为你买的礼物,那只是一件物品,一次交易,并不是心意,不是吗?
他是一个坚定的唯心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