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谁能证明你这组照片是1974年9月29日拍摄的呢?”
方俊又从口袋里掏出两张纸,交给审判长说:
“你这个问题我来时就想到了,所以,我带来了两份材料,能证明照片是1974年9月29日拍摄的。
第一份材料,是1974年9月28日,我在上海第一百货公司,购买相机的发票复印件,因为当年的火车票没保留,但他能证明我是从上海回杭州。
第二份材料,是我这组照片参加我厂工会,在文化大革命后举办的摄影比赛,得到一等奖的证书复印件,里面详细说明了拍摄地点与时间。”
庭内响起了一阵阵拍手声,方俊说完整了下衣服,走下去了。
罗律师挥了下手,庭内静了下来,她说:
“请我们第三位证人。”
一位棱角分明,样貌十分刚毅,45岁左右的男人,快步走了进法庭,他走到证人席上,举起右手说:
“我,蔡泉源,原火车司机,现退休在家,我以一个老共产党员发誓,我说的话句句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罗雯律师站起来说:
“请你能把当时紧急刹车的情况再讲一遍。”
“那天的天气特别地闷热,客车9 点25分钟从由拳市车站发车,火车“况且,况且”向杭州方向而去。
在豪古塔开始到小城皇庙这里是铁路弯道,火车一般开得不快,过了弯道才能加速。
在火车头出弯道还有十米左右,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个青年,直接往铁轨上奔来,我脑子中闪过上个念头,他是来伏轨自杀的。
火车开得非常缓慢,又在小城皇庙处的弯道,要是这个人伏轨,很容易造成火车出轨。
要是我采用了急刹车,车厢全部在弯道处,造成相互碰撞,也要造成火车出轨。
我想到只有一个办法,保住客车的安全,就是我按一下手刹,又马上松手,这样火车的速度又缓了一下,撞到人,火车也不容易出轨。
他真是伏轨自杀,那也没有办法;谁知他没有伏轨,而是冲过铁轨,跃下坡道,往湖里冲去。
火车急刹一下又马上开走了,带走了他的一只皮鞋。
正由于这样火车的速度又缓了一下,保住了这个人的命。
但我惨了,保持了20年的安全行车没了。
乘客中有意见的人太多了,机务段为了平息與论,以我眼睛退化了,眼睛有问题,叫我疾病退休了,我当时只有40岁啊。”
“那你不后悔吗?”罗律师又问。
“我不后悔,虽然我保持了20年,千里行车记录被打断了,但我的确救了一位,不顾个人安危舍己救人的好青年。
当时为平息旅客的與论,我退休了,现在领导纠正了当时的错误决定,已经通知我上班了,调我去铁路学校学习,事后调我去轨道交通,当轻轨铁路线的驾驶员,我已心满意足了。”
“原告还有什么要问的吗?”审判长问。
葛律师无奈地摇了摇头。
审判长站起来说:“现在休息30分钟,30分钟以后宣判。”
休息室内,蔡师父从罗雯律师手中,接过方俊给他的两张照片,激动地拿起拍摄有火车头的照片,放在心口说:
“我又见到我的老伙伴了……”
他向四处张望着,韩茹知道他要找谁,她把他带到了方俊与蓝芸面前,他手握住方俊的手连声说:“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