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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看书 > 其他 > 别问我是何方妖孽 > 第14章 人生总会有意外(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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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崔三一瘸一拐地走在街上,木拐杖在地上敲出清脆的响声,早晨的风带着一股寒意,让他不由自主地哆嗦。

“呸”,他朝地上吐了一口,宣泄心中的愤怒。他刚从赌坊出来,经过一整夜苦战,他又输了个精光,连御寒衣物也给人扒了去。

他很恼火,又有些委屈,他怎么就这么倒霉呢?要什么时候,贼老天才能开眼,让他发达呢?

自记事起,他似乎就一直在走霉运,从来没有真正地风光过。

几年以前,他家境还不错,吃喝不在话下,甚至还有闲钱花。

那时他本该活得自在,可他有个不知趣的爹,他总管着他,这个不行那个不许,他从没真正觉得快活过。

没过几年,那老不死的终于归了天,他一天也没多等,抱着他留下的金银钻进了赌坊。

他觉得老头蠢透了,每天挑着担子,走街串巷的卖杂货,累死累活的拼命,又能挣多少钱呢?

他见过有人一次赢上万两,就那么坐着喝喝茶,玩玩骰子,不用顶着烈日,也不用被雨淋,更不会腿疼腰酸,那才是挣钱最容易的办法!

他也晓得只要是赌,就会有输赢——如果赌坊公正的话,但他觉得,以他无双的手段,再加上无可匹敌的气势,断然没有输的可能!

既没想到会输,他也就没想过输光的后果。

两天之后,他两手空空地走出赌坊。他恨这贼老天,他本该成为百万巨富,它却让他输得穷困潦倒。

白花花的金银就这样送了人,他自然不甘心,他在赌坊门口指天立誓:他怎么拿出去的,就要怎么拿回来!

他卖完了家具又卖房,好运却始终没有眷顾他。搬出房子的那天,母亲在路边歪脖子树上自缢了,他从此变成了一个人。

母亲没了,他很伤心 ,但却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他觉得错的是天,要不是它从中作梗,每次都让他输,他怎会没了房子,又没了母亲呢?

可怨归怨,恨归恨,肚子饿了仍旧得吃饭,衣服少了一样会觉得冷。

他开始在街上溜达,惦记起了张家的鸡,李家的狗。

起初,他还顾及脸面,只是偷偷摸摸。 后来,他渐渐地没脸没皮,家禽只要没人看管那就是他的,谁要敢说个不字,就得问问他的拳头。

他人高马大,体格粗壮,他的拳头很硬,一般人怎敢惹他。

年纪又大了些,他咂摸出了点孤独滋味,对女人也有了兴趣,只要是有些模样的,他就对人家眉来眼去,别人若是不理,他就上前毛手毛脚。一来二去,人们——特别是妇女——见了他都得绕着走。

就这么着,他的名声越来越响,人们在他名字后面加个爷字,尊他为崔三爷,背地里却都叫他崔命鬼。

他听说了自己的别号,却一点儿也不在乎,当然,也没人敢当着面叫他。

他虽然混成了爷,但老天爷却似乎并不买账,霉运仍旧笼罩着他,他还是总输,坑蒙拐骗得来的钱财,一分没剩都给赌场交了学费。

一个月前,他碰到了那个抱着孩子的少妇,她的脸蛋身段都让他想入非非,更别提他荷包里还有许多金银——买东西时被盯上了。

他尾随着她出了城,心想终于有了好运气,这一回他定要财色兼收。

当然,他最后什么也没收到——除了一身的伤,一想到这个,他心里更恨了。

看到有人围着布告,他没过去凑热闹,虽不识字,但他知道上面所说的事,就在昨晚,有人找到他,向他说起过。

那人叫吴方正,是他儿时的玩伴,他们一起撒尿和过泥,也打过架,他自小就比别人高大一些,姓吴的自是从没打赢过。

让他意外的是,后来来了位老道,把姓吴的接走了,说他有什么根,可以修道法。半年之后,吴家举家迁走了,他们再没见过面。

再见到姓吴的,崔三十分不爽。一则看他穿着气派,混的比自己强的多;二则他上门拜访他,竟没有任何表示。

姓吴的说了知府老爷被劫的事,问他认不认识修道的朋友,他没好气地回答他:没有!

看到姓吴的吃瘪,他觉得心里爽快,同时又有些失落,因为他真的没有那类朋友。

虽然不晓得修道什么职业,但他觉得,没交到这类朋友,就说明他的名望还不够。

“这人可真能打呀,十几人押运,竟被他一人给劫了!”经过人群时,他听见有人说。

“岂止十几个,我弟弟就是衙门的,他说押运的有四十七人,而且个个都挂了彩,他如今也在养伤呢!”有人回答道。

“啊,这个人可真了不得,莫非是仙师?”

“能打,能打有什么了不起?”崔三默默的想,刚想发几句豪言壮语,突然想到了那个妇人——她就很能打。

突然,他脑子里闪过一道灵光:你不是挺能打吗?竟敢打你三爷,瞧老子怎么整治你?

“我得去找姓吴的!”他这样想着,兴奋得连管拐杖也忘了,他发出了两声惨叫,一声因为触动了伤腿,另一声是因为仅剩的几颗牙齿碰上了地砖。

吴方正在屋中走来走去,作为县衙的督头,他如今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近一年来,县里大户被盗的案件,林林总总共有十几起,他还一起也没能破获,谁想知府大人的贺礼路过本县时又被劫了。

他恨那贼人,明明在走几里,就出了县境,就没他什么事了。可恨归恨,他还得硬起头皮去查,因为县境就是他的责任范围。

更可恨的是,知府只给了七天限期,他若不能在限期内破案,只怕就得脱了这身官衣。

这官虽不大,却是他安身立命的本钱,也是他辛苦挣来的,他进贡了不少好东西,才使得师傅开了金口,谋了这么一个职位。

他晓得只要丢了这身官衣,就很难再有穿上它的机会。毕竟他资质平平,属于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那类弟子,即便授业恩师,也不会多瞧他一眼。

关于案子,他到现场勘察过,也仔细询问过相关人员。

如此多的押运人,其中还有四名修士,那贼人竟能全身而退。他认为只有修士——百姓口中的仙师——才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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