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那时破晓的方向。youshulou.com
“我想去海边。”
下午,走在烈日炎炎的大马路上,我自言自语。
“那我们走。”阿童木说。
“现在?”我诧异,这不是计划内的事,一切都没安排好。
“现在,”他拉着我的手一直走。他的手心干燥而温暖,他的像心脏般一跳一跳的。握着他的心,我觉得脚下的陆地异常坚实。
那天晚上,我们肩并肩坐在海边看远处的渔火——原来安全与自由夹杂在一起的滋味相当销魂。
有个老故事,说国王要处死一个囚犯。囚犯大喊:“留下我,三年之后我可以教会您的马上树!”于是他活了下来,活得很快乐。旁边的人替他忧心忡忡,“三年后如果马不会上树,你怎么办?”那人耸耸肩,“也许那时马已经死了,也许国王死了,也许会遇到大赦,也许战争把一切都打乱了,就算这一切都没发生,也许马真的上了树呢?”
我总觉得这个教马上树的家伙很像阿童木,脸上隐隐刻着一行大字:“放松,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不适合蕾丝衣裳,那不是你的感觉。”阿童木喜欢我素面朝天穿大t恤运动裤,他不说我漂亮只说我帅。
“你像个菠萝,外表坚硬多刺,其实有着甜美多汁的芯。”有天躺在床上的时候他说。
我们喜欢在读过《水浒传》之后兴致勃勃的给对方讲解自己的心得;我们喜欢举着相机到处跑,也会为了抓住落日的最后一抹余晖沿着湖岸一通猛跑;我们喜欢躺在湖边读书,希望能和多年前阿童木在这里放生的乌龟见上一面;我们喜欢一时兴起就开车去清东陵,站在暮色四合的神道上看巨大的月亮从石相生的头顶静静地升起来;我们喜欢躺在地板上听交响乐,不开灯,只要“明月来相照”——阿童木暗恋月亮,每天晚上都跑到阳台上去看。
此外,他还是个“饲养狂”,吃过的倭瓜、西瓜、甜瓜都要留下种子,加上一株因为没来得及吃所以抽出芽来的山药,均被阿童木安置在我们阳台上的木盆里,竟然也都挨挨挤挤的发了芽——虽然地方太浅窄,被前来做客的肖风讽刺为“虐待植物”,给它们住“经济适用房”。家里的花长了又长,开了又开,鱼生下一群一群的小鱼——人或许可以欺骗自己的感觉,动物和植物们不会,它们了解周围的气场。
原来,爱就是生机勃勃。
向别人介绍阿童木的时候,我喜欢把他叫做“爱人”。
我们是爱人同志。
猪从未在黎明出现过,从未在我心血来潮时带我去看海,也从未欣赏过我穿t恤的样子,栀子花生生地被渴死——我出差的时候他忘记浇水。
比较也许是不公平的,但在没有任何东西可做比较的茫茫雪野上,人难免会迷失方向。
4
我妈带着有所保留的客气接见了阿童木。
对于乘龙快婿,我妈另有标准。
“谁追谁呀?”她拉长声音。
“我追他。”我迅速答。
“为什么?”
“性吸引力。”
我妈张着嘴,半天没说出话来。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大概已经从我婚变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了,我妈把此后永不管我闲事的誓言忘到了脑后。
“暂时,还没打算。”我迟疑的回答。
她的两腮马上掉下来,眉毛却往上猛挑,圆脸瞬间变成长脸,“那还在一起瞎混个什么劲?”
我心里大叫一声“救命”,知道我妈的教训又要像高压水龙头一样把我冲倒在地上了。
经过一次婚姻,我对结婚证书这种东西看得很淡,阿童木也一样。我们几乎看破了一切形式主义。
然而,“我们还是结婚吧,”他说,“实在不想老跟你爸睡一张床。”
每次回我家,我妈总要用严厉的眼色扫射我们一番。只要我走进卧室摊开被子,我妈就马上跟进来,躺在我旁边。阿童木只能苦着脸走进另一间卧室跟我爸同床共枕。夜深人静,父母大人的鼾声嘹亮地相互呼应着,高低唱和,我们躲在被我里偷偷地发短信。“我想你。”他说。“我也是!”最后各发一枚“嘴唇”过去。
我妈像十九世纪美国清教徒保护十四岁少女的贞操一样保护着我,婚前性行为在我们家是个禁忌。
没想到同住一个屋檐下还要害上相思啊,只能趁着无人注意的时候拉一下手,不像恋爱,像偷情。
秋天辽阔的海边,背对着墨绿起伏的松林,阿童木拉着我的手跪下来,对着海面喊:“嫁给我吧!我保证一辈子对你好,不然就让大海把我收回去!”我怀疑这声音会乘着风飞到海的那边去。他一向是这种周星驰式的无厘头做法,让人不知该哭该笑。一道道白浪被风赶着,哗啦啦地涌进我胸中,荡平了一切块垒,眼睛里飞溅出带着咸味的喜悦来。
没有戒指,我们从地上捡拾长相标致的松塔作为定情信物。“让我来打扮一下新郎。”我把松塔在他的毛线帽子上别了一圈儿,他看上去像是京剧《三岔口》里的人物。我们逆着阳光跑,带着一层金红色的轮廓,高兴得像两个小孩儿。
事后想来也颇讽刺,我的两次婚姻都是我妈促成的——尽管用的是不同方式。
“仪式还是必不可少的,也得给大家一个交代,不然算怎么回事呢?”
我妈顽固的坚持着导演“大团圆”的结局,尽管男女主角对此退避不及。
“哎呀,不用,都老夫老妻了······”我脱口而出。
“唔?”我妈突然像豹子一样盯着我,“你们是不是婚前同居了?”
我正掩口倒抽冷气,突然想到木已成舟,索性答,“是。”
“那回家来干吗还分房睡?”
“掩耳盗铃呗。”
“三十岁的人了,你怎么这么没原则呢?”
在我妈开始滔滔不绝之前,我截住她,“不试试谁知道合适不合适?我可不想再离一次婚。”
“拉倒吧你,”我妈心有余悸,“你再离一次我都没脸见亲戚朋友了。”
我举手投降,“息怒!全听您的吩咐还不行么。”
“结婚那天不许穿牛仔裤啊!”她颇有先见之明的加上一句。
结果,阿童木翻出他的唯一一套西装和唯一一双皮鞋,都是上世纪的古董,皮鞋尖头高跟,像猫王的遗物。
我穿一身黑——那是我这个季节唯一的正装。
根据安排,酒过三巡,我是一定要说些什么了。
看着诸位亲朋五味杂陈的脸,我一手端着酒杯,一手拽住阿童木的手,“我们一定要白头偕老,坚决不能让大家送第三次红包。”
我妈瞪着我,两眼快飞出刀来。
5
“有人说婚姻就是那么回事,跟谁结婚都一样,无非是吃饭、看电影、睡觉、吵架、做爱。”肖风说。
我嘲笑她是一张白纸,“喂,你一次婚都没有结过,没经验千万不要乱说话,怎么会一样?事情虽然一样,人差很远好不好?”
“简直不敢到他们家去,”木夏对着水晶撇嘴,“就没见过这么腻的!大热天的,两人坐在一把凳子上,头靠着头,读一本书,还要手把着手一起翻页!我这个朋友都坐不下去了。那句成语怎么说来着?哦对,如坐针毡!我说你们俩有点儿出息行不行?又不是这辈子没谈过恋爱!”
水晶跟着她嘘我们。
连我们自己也怀疑两个人是不是都患有皮肤饥渴症,无论干什么,身体总要有某个部位连接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他光一只脚,踩在我脚上,像是鸡踩住了一条虫。我笑他本性不改——他属鸡。
“我们也吵架哪,”我在亲友面前辩白,“别被表面现象蒙蔽了,你们不知道这家伙一旦‘轴’起来有多‘轴’!”
我以为自己已经足够敏感尖刻,这次终于遇到了劲敌——像两柄大刀砍在一起,叮当山响,火星四射。我半点儿便宜都别想占到的,于是不能不哀叹:阿童木也许是命运派来改造我的使者;就好像当年的欧洲人自己背上鞭子,认为一定是因为自己有错,上帝才派蒙古铁骑来踏平家园。
有时候吵得气不过,阿童木气呼呼的收拾一个小包准备离家出走,我涕泪横流地堵在门口:“你敢走!你走了就别回来!”他犹如困兽躲在屋里绕个圈子,然后坐下来,铁青着脸斜睨着地面,“这儿没法待!实在受不了你!”闻听此言,我冲进卧室把他的衣服抱出来,统统扔进楼道,然后推他,“走!快走!不是受不了么?咱们俩算是完了!”他头也不回一溜烟的跑进电梯,我追出去的时候早已是仙踪渺渺。我形只影单地在楼道里,想一想,只好再一件一件地把衣服捡回来叠好。
正在家里又悲又愤,盘算着如何对其进行制裁时,电话响起,是阿童木,听到他的声音,我的怒气像烈日下的冰块,迅速瓦解。我们争先恐后的说:“对不起,我错了。”
原来各人心里的铁一般的原则都成了蜡烛做的。
我们都变得柔软了一些。
爱是风,我们成了风中的两株草,柔软谦卑。
气极时也颇怨忿,抱怨眼前的这个男人为什么不能更隐忍、更宽容、更幽默、更平和、更善解人意一些——如果他爱我。转念一想,为什么我不能更隐忍、更宽容、更幽默、更平和、更善解人意一些——如果我爱他?
女人悠久的劣根性在于被动,因为习惯被动,所以习惯要求对方。
经过一段婚姻,总不能除了一肚子回忆什么都没悟到。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故欲取之,必先予之。”
从前也不是没听过这些响当当的道理。但道理总像是石碑上刻着的字,堂皇而隔膜,背诵的再流利,终究还是别人的;悲欢离合经历过一遭,便像亲手把石碑拓上一遍,看上面的字句一点点在自己的手下现了形。才算真的成了自己的——自己的感情,自己的生命,自己的觉悟。
生命需要错误,不肯犯错的人永远是道听途说,苍白贫血。
不久之后,我们的争吵变得很罕见——越多了解,越少误会,有时候争吵不过是因为误会。
“你是最好的!”阿童木摩挲着我的胳膊。
我笑他“敝帚自珍”。
“因为花喜欢你,鱼喜欢你,猫喜欢你,小孩子喜欢你,世界上最敏感单纯的东西都喜欢你,所以我不能不喜欢你。”我对他说。
人永远没办法跟自己的崇拜者认真的吵架,我们互为对方的拥护者。
同朋友们吃饭。我替阿童木把钎子上的烤鸡翅剥到盘子里,然后替他倒上茶,拿纸巾。
粟粟瞪大眼睛看我,“哎哟,孙二娘怎么变贤妻良母啦!”
我笑眯眯的看着阿童木,“因为他太有魅力。”
后来粟粟悄悄的对我说:“如果当初你这样对猪,也许就不会离婚。”
我笑笑。想起从前教训猪的话,“心里有自然会表达,不会表达一定是心里没有。”现在听起来像是说自己。
我不会演戏。
总觉得再怎么克己复礼,演出来的“相敬如宾”也比不上热气腾腾的三个字——“我愿意”。
6
“如果你不喜欢,我就不写。”我对阿童木说。
“为什么?”
“因为你更重要。”
“咳,傻姑娘,你得写,快写,我喜欢看你的文章。”阿童木拨着我耳边的头发。他总说是直到看完我的话剧那一刻才死心塌地地被我搞定。
于是,有了这本《裸婚》。
阿童木是第一个读者。
“把我那部分写得好些。”他说,“你把猪写得那么生动。”
“你想让我怎么写呢?”我侧头问他。
他兜到阳台上,手往外一挥,“写出一九四九的感觉呀!”
我错愕的看他。
“第一次和第二次,就像解放前和解放后,新旧两重天啊,”他摇着头,“悟性!需要悟性!”
我扑哧一笑,“你还是给我留下写续集的空间吧!”
对于这张空头支票,阿童木颇为悻悻。
我不想用快乐形容自己,因为快乐总是轻的,飞扬的,像一阵风;而现在,居住在我心里的是另外一种感情,有血有肉的,不纯粹的,沉甸甸的,复杂而温暖,像一只活物。
有时候,我们会探究起婚姻这东西来。
“有那么多人没从婚姻中得到幸福。”他感叹。
“天长日久,审美疲劳,这是天性。”我说。
“大概开始是相爱,后来是容忍,再后来是习惯。”
“婚姻会灭亡,”我说,“就像氏族公社、宗庙,象一切阶段性出现的制度一样。”
“我也觉得这仅仅是个形式。”他说。
“大家走婚好了。”
“这个主意不错,”他笑,“什么时候开始呢?”
“大概在你八十岁的时候。”
他故意沉吟,“那时我都快走不动啦。”
“敢走!看我用拐棍儿敲断你的腿!”我吻他的后颈。
杜拉斯在《平静的生活》里有这样一段话,大意是说,经过了那么多得失起伏之后——
我以为我不再天真了,
但是,
夏天,有夏天的天真。
冬天,有冬天的天真。
后记
朋友拿着开心网上的调查题目来问我:如果有机会,是否愿意回到十年前?
我说不,不不不,当人不。小时候升学、搬家、送别、别人恋恋不舍,只有我兴奋异常,完全没有离愁别绪——挥手作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