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孩子?郑兴摇了摇头。bjkj66.com他再次望了舒郁一眼说道:“你回去吧!我们之间已经完了,完了,你懂吗?”
“不——,郑兴,是我怀了孩子,这是你的孩子,你让我怎么办呢?你让我们的孩子怎么办呢?”舒郁哭着大声喊道,郑兴惊讶了。他疯狂的吼道:“你们两个都疯了,”他扔下了雨伞,转过身一把拉起了舒郁,吼道:“你要拿孩子这种可笑的事情来让我回到你的身边吗?孩子?你是说孩子?你冒着这么大的雨跑来,就是要告诉我这么可笑的事情吗?我们怎么会有孩子呢?我们一直小心翼翼会有孩子?真是可笑,你的孩子到底是谁的孩子?你搞清楚了没有?是不是你那个伟大的董事长的?啊?”他松开了手,她便狼狈的跌倒在满是雨水的地上,她的一双眼睛瞪视着郑兴,那眼神中充满着失望与愤恨。她终于知道自己最后的举动依然是没有用的,她悔恨自己这样不理智的跑来自取其辱,她望着小妖得意洋洋的拉着郑兴离去的背影一直消失在别墅的大门里,她的心在一刹那间完全破碎。她顿时明白了一个道理,郑兴应该从此在她的人生里要抹去,而自己一直守卫的爱情也在此时此刻永远的永远的死去了。
舒郁心里憋着一口气跑向了街头,她再也没有心事去叫一辆出租车,一个人跌跌撞撞的走在雨雾中。
很快,一场伴随着高烧的疾病降临在舒郁身上,她不停的说胡话,不停地哭着,脑袋也混混沉沉的。在这样的情形下居然没有一个人在身边,就这样在出租屋里一个人神智时而清醒时而昏沉的熬了一夜,又过了半天。身边缺少照顾的人总是会有无法预料的坚强,她卷缩在床上,身上紧紧的裹着一条毯子,尽管没有吃一口饭,但终于在临近中午时清醒了许多。她一直以为自己会就此死去,而在她生命最后的时刻只有孩子陪伴着她。正在这时候,小莲过来看望了她,她披着毯子踉跄的跑去给她开了门。一眼望见舒郁,小莲大吃一惊,这许多天没见,舒郁简直像是从地狱里滚爬出来。她连忙跳进了屋子,嘘寒问暖,:“哎呀,我的大小姐,你这是怎么了?生病了吗?”她的一只手摸向她的额头,说道:“快上医院去吧,你在发高烧哦。这样会出人命的。”
“小莲,”说实话,我宁愿就这样安静的死去,舒郁的眼泪簌簌的落下,她用可怜巴巴的绝望的语气说道:“你知道吗?我或许是真的完了。”
“快不要说傻话了,每个人都不容易,可是都要好好的活下去呀,车到山前必有路,这句话一直在激励着我,我相信任何事情都有其解决的办法。”
“这次不同,你知道吗?我惨了,我怀孕了。”舒郁无力的坐回到床上。眼睛无神的望着小莲。
“什么?”小莲惊讶的望着舒郁说道:“郑兴呢?他知不知道?”
“他知道,他知道!”舒郁六神无主的有点屈辱的再次望着小莲说道。
“找他回来,这个时候,他应该陪在你的身边,而不是小妖那里。”小莲语气强硬的说道。
“没用的,他不承认这个孩子。算了,不要提他了,再也不要提他,他在我的心里已经完全死了!”
“那以后,你有什么样的打算呢?孩子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呢?我不忍心打掉这个孩子,我只能生下她,这个世界可以抛弃他。但是,我却要他,他已经在我的身体里成长了三个月了,我一定要他。”小莲知道舒郁一旦做出决定是很难改变的,她一只是一个固执的人。她也不再劝说什么,只能帮助她走下去。
“还等什么呢?上医院吧!”小莲办事总是雷厉风行,何况遇到这样的事情。她不容舒郁的拒绝,一边找来了一件外套,把舒郁身上的毯子取下,给她披上外套,一边扶着舒郁向门外走去。医生对孕妇发高烧总是难以下药,在医院治疗的时候,舒郁看见了上次她晕倒时,给她检查身体的那位男医生。她注意他也在观察到她,于是对他笑着打了个招呼。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念念不忘
互联网 更新时间:2014-9-19 11:03:55 本章字数:4475
傍晚的时分,池文栋给舒郁打了电话,舒郁这几天没有上班,她已经做好了辞职的打算,她一定要小心应对自己的身体,不再会让上次那样的事情发生,现在她不是一个人了,她要为孩子着想,她不可以生气、生病,也不可以忧伤、郁闷,不可以做重活、熬夜,她还要及时为自己及孩子补充营养。从她得知身体内孕育着一个小生命开始,她所做的一切将不再是她一个人的事,她没有权利让自己的一点点不幸影响到孩子,她再也不会做出几天前那样淋雨的傻事。孩子,从此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的保护你、爱护你、珍惜你,你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是我的天、我的生命,是支撑我活下去的唯一的理由……池文栋在电话中说要来看她,听他在电话中的语气似乎很生气她的离去,几番争辩她同意了他来看她。
这还是池文栋第一次来她的住处,她的小小的房间里布置的整齐而雅致,池文栋细细的打量了一番她的雅居,房间内的陈设简单而有序,很像是一个女孩子的居所。池文栋将目光移向了舒郁深深的望了她一眼,说道:“鹏华说你病了,我特意过来看看你!另外,那天,我不该那样冲动,至少,我应该等你没事再离开医院,我应该一直陪伴你的!对不起!”
舒郁抬眼望着池文栋,说道:“请你不要这么说,我已经很感激你了,虽然在这座城市里,我已经足足呆了五年,但依然算是举目无情。因此,我很珍惜每一个人对我的帮助,实际上真正给过我帮助的除了我最好的朋友小莲,也只剩下了你!”
“舒郁,我们认识一年多了,我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样坏,我曾经做过对你不敬的事情,但相信我并不是有意要伤害你。我对你情不自禁,我喜欢你相信你能够看得出来。说实话,我很羡慕那个幸运的男孩子,我在想如果你肚子里的孩子是我的那该多好呀,只可惜——”池文栋没有说下去,他回过头来仔细的望了望舒郁,笑着说道:“不说这些没意义的话了,今天我来你这里,主要想告诉你,只要你不打算离开省城不是有意逃避我,你大可以不必辞职!”
“池总,”舒郁从这个男人的眼神中望到了一点点的忧伤与真诚。郑兴走了,带走了她的一切,将她的心完全揉碎又掏空,而池文栋此时却对她依然如故,她从来没有怀疑过他是一个坏人,或许他有一点点坏,但那不能将他定位成一个坏人,舒郁静静的凝视着他,她当然知道他是喜欢她的,从超市里第一次见面,然后雨中送她回家,她早就知道。但喜欢能说明什么?她也很喜欢一些人,包括王旭升。只是,那时候她有郑兴,她将她的爱情完完全全给了郑兴,不愿意顾及别的男人对她的爱慕。可此时她望着他,她才有心去回顾一年来他给了她许许多多的帮助,她说道:“如果你有意留我,我会在生完孩子继续回公司里上班。谢谢你给我保留工作。至少我还不是一个为世俗所不容的女人。”池文栋迎接着她的目光不作回答,只是默默的深情的凝视着她,许久,他说道:“看来,我还没有说明白我今天来的目的,舒郁,我来不只是告诉你,你不必辞职的事情,我希望我能够一直陪伴你走下去!”
“呵,”舒郁轻叹道,她的身子靠在了墙上,她惊讶这三个字从他口中流出而且是对她,她低下了头,眼里闪现出一丝迷雾。池文栋上前一把抓住了她瘦弱的双肩,激动不已的说道:“是的,我说的都是真心话,如果没有爱,如果只是单纯的玩弄,我想我今天不会特意跑来你这里,和你说这些话。若不是爱你,我何必要为你的离开如此伤脑筋?请你相信我说的话,我会帮助你的!”
“好,我相信你。事到如今,我活的如此无助,既然你肯好心帮助我,一直到我平安的生下这个孩子,我还有什么话要说呢?我对你充满了感激!如果,在我经历了这些事情以后,你不嫌弃我你还要我,我愿意做你生活中的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来报答你你对我的好!”
“什么?”池文栋愕然了,这是她说的话吗?他对她完全没有乘人之危的意思,他望着她美丽的清澈的眸子,一颗心早已完全被她俘虏。池文栋动心了,是的,理智告诉他这样做是不对的,但是理智永远无法控制情感。他的内心在不断地告诉他,他要面前这个女人,要她,要她,要她!
就这样,舒郁与池文栋的暧昧开始了。舒郁变了,她变得冷静、理智、现实,也变得坚强。她不会再凭着自己的性格去做事,她变得爱学习,变得视工作如命,她的交际圈在不断地扩大,通过工作、通过池文栋,她接触到了形形**的人。
不久,郑兴与小妖在省城最大的饭店里举行了豪华的婚礼,随后,他们离开了省城远赴上海。
几个月后的一个雨天,舒郁忍受着巨大的痛苦,顺利的生下了一个女孩,而在她生孩子的时候,病房外陪伴她的人只有池文栋,为她跑前忙后的人也是池文栋!他居然陪伴她度过了人生中最灰色的一段时光,同时也给了她重生的机会。舒郁对池文栋有着说不出的感激,也有着一份特殊的感情。孩子居然是雨天出生的,舒郁给女孩取名“雨姗”,随她姓舒。
树叶落了又青,花儿败了又开,就这样平平淡淡忙忙碌碌的过了很久。细数岁月,时光已经无情的带走了五个春秋也带走了无数人的喜怒哀乐,五年的时光很快过去了。国外的景致,风土人情与国内相差甚远。那么在这个不同景致的世界里,人们是不是会有不一样的悲欢情愁呢?这是王旭升在加拿大的第五个夏季,他对时间的流逝似乎并不敏感,但是却深深的记的这已经是他离开中国、离开母亲、父亲、外公第五个年头了。因为,母亲永远记得孩子在外面的时间。这五年来,他的生活与以前相比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这天傍晚,王旭升在舅舅家吃过晚饭后,一个人便开车回到了他那栋漂亮的房子里,王旭升很喜欢自己在国外的这处居所,也喜欢安静的夜晚。所以任凭舅舅舅妈的挽留,他从不在舅舅家里留宿。无论多晚他总会开着他那漂亮的价值不菲的跑车回到自己的居所。然后洗了澡换上干净的睡衣,安静的靠在床上看书。他喜欢在睡觉前把卧室灯光调到一个近似昏暗的光线,然后靠在床上去翻看一些杂志。王旭升看的书籍很广泛,时事、政治、经济以及各地的风土人情,还有一些时尚杂志都是他爱翻阅的,好像天**静的人都喜欢与书为伴。不过,近一年来,自己把主要精力都集中在了经济学,建筑学上了。他不得不在这两方面下功夫,因为他在大学时学的是金融,爱好是音乐,而这些对他现在的发展来说没有直接的关联。他对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相对来说又是一个新人,在国外,虽然处处可以跟着舅舅一起学习,但是,他必须要尽快的适应这个行业,让自己渐渐的成熟起来。成熟,这个词是比较抽象广泛的,既然想把自己磨练的成熟,那关于各方面的知识他都必须要略知一二。要想在生意场上混的如鱼得水,王旭升觉的不仅仅要靠外公几十年来的老关系,更重要的是要靠自己的人格魅力来支撑,王旭升活了快三十年,他没有崇拜任何人也不像其他80后一样是某明星的粉丝。他在内心深处只崇拜一个人那就是自己的外公。他觉得外公才是他人生中的榜样。外公当年在加拿大靠半工半读完成了学业,在国外的那些岁月几乎什么苦都受过。毕业后一部分人回国另谋高就,另一部分人则在国外也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理想工作。然而外公却依靠着自己的经营头脑单打独斗在国外开启了快餐店,他凭着自己的人格、智慧、与诚信结识了一些朋友,当自己收入稳定的时候,他与一个喜欢他很久的中国女留学生结为夫妻,然后生下了母亲与舅舅一儿一女,随后几十年一直在加拿大生活、做事业,生意场上的朋友也越来越多,事业也越来越大,他从最初的餐饮业做到现在的建筑业,还有国内的采矿业。毫无疑问外公是成功的,可是近几年外公的年龄大了,身体也每况愈下,他老人家总觉得故土难离。落叶归根嘛,老人家还是要回到自己的故土,这时,外婆已经过世将近十年。外公常说自己这个中国人大半生在国外流浪,老了一定要回到祖国去过清闲的日子,于是,他在外婆病重期间一直生活在中国直到现在,实际上,这些年来他一直没有闲着,他把国外的生意留给了舅舅独自回去亲自打理国内的矿业公司,妈妈对生意上的事情从不过问也毫无兴趣。爸爸在政府做了大半辈子也无暇帮上什么忙,所以,一片家业只能依靠外公和舅舅来支撑,现在王旭升的羽翼渐丰,终于可以帮上忙了。他回想自己五年来的经历,感觉这五年还是比较充实的也比较忙绿的。但是感觉更多的却是他初入社会的压力。
他抛开学校里的条条框框完全畅游在一个对他来说陌生的环境领域里,幸好也得到了某一部分人的肯定,尤其是舅舅对他的肯定,这是他觉得自己存在的价值完全不同与国内的大学时期。是的,他的大学时代已经随着时光的流逝永恒的逝去了。那四年成长的苦涩永远成为了人生中不堪回首的回忆,王旭升觉得那四年是自卑的无助的甚至是失败的四年。从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