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都市工商局在张守富局长的在任期内,经过4次的中层干部的竞争上岗,银都市工商局中层干部的架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年轻的、与时俱进的年轻人都提到了中层领导岗位,特别是银都市工商局机关里,有10几位女的中层领导,罗良经常到银都是公安局、科技局等系统联系工作,经常听到其他系统的人称赞银都市工商局的领导绿化意识强,会栽苗护花。
银都市工商局局领导在甄选下属岗位的各级领导时,都特别注重竞争上岗人员的个人素质,处理把控事件的能力,但对政治合格、思想过硬的甄别方面,却没有好的办法,当然也有正常的组织考核,这些一般都是表面的、既往的,对于未来是否能在工作中经得起考验,只有在实践见分晓。
另外,部分领导始终认为,一个人在职务上是否能守得住底线,是个人的政治素养问题,个人的政治觉悟是否够高?真金才不怕火炼,不是真金,自然就会显现出杂质。
2011年9月7日,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经检大队查获银都市江河区XX酒业有限公司的一批标有“拉菲”商标的葡萄酒,是一个侵权“拉菲”商标的葡萄酒销售大案。
经调查,该案件侵权货物总价值达80万元,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应处以没收销毁侵权的违法物品,并处以货值3倍以下的罚款(一般假冒侵权处2倍罚款,仿冒或近似侵权处1倍罚款)。
时任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局长的是许益民,该人的特点是要权、势力,他无任在银都市工商局机关当法规处长、还是在下面昌平县工商局长的位置上很会抓权,只要是他过手的事,都要有他的意见,许益民的为人,眼睛始终往上看,在他的眼里只有银都市工商局的张守富局长和几位副局长,至于其他人,仿佛就是空气,他用不到的人,是理也不会理的。
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分管经检的副局长是张勇,是罗良的老科长、老兄弟,该人特点是办案准、猛、狠,当过7年的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办案一科科长和青云市工商局分管注册的副局长,为人做事,也是趋利性很强的,同时,又有些自负。
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分局经检大队的大队长是邓伟,副大队长是梁新。
被银都市工商局江汉区工商分局经检大队查处的银都市江河区XX酒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祝贺,马上找到在银都市江河区检察院当副检察长的表哥陈远定,陈远定思量之后,打电话找到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局长许益民,要求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从轻处理,陈远定提出的条件是“罚款5万元,侵权货物消除侵权标识后予以发还。”
罗良想,如果是银都市江河区委首长或者是银都市政府里的主要领导,还有就是银都市工商局张守富局长提出处理意见,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局长许益民可能会考虑变通一下。
现在一个银都市江河区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又没有任何交情,要求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作出违反法律规定的处罚,许益民局长是不会答应的,张勇副局长也不可能牵这个头,所以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局长许益民,答复银都市江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远定,说:“按照法律规定没收销毁侵权物品,处以1倍货值的罚款,已经算是照顾了”。
银都市江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远定说:“难道你们工商局从来都是按规定执行的吗?”
其实这时,银都市江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远定,已经气愤得不得了,从这一刻开始,也许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局长许益民、副局长张勇,就注定要倒霉了。
9月底,这边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对银都市江河区XX酒业有限公司的处罚决定,如期地送达。
过了一段时间,2012年3月银都市江河区检察院就接到了群众的举报,说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经检大队领导,利用经检办案,有收受贿赂。
2012年3月银都市江河区检察院陈远定副检察长组织下属,对近2年被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经检大队查处过的20几个酒类经营、眼镜制造的江河区企业进行排查,查看了20几个企业的经营账册,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调查取证,最后,确定有12家企业有涉嫌贿赂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工商执法人员,案件涉及的有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局长许益民、副局长张勇、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副处长徐飞宇(2年前的江河区工商分局经检大队长)、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工商分局经检大队大队长邓伟、副大队长梁新。
因为全国省级以下工商局是实行垂直领导机制,但同时又是双重领导机制,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的行政人事领导权归属银都市工商局,但财政工资拨款又是在区财政局,行政事务、党务上又要受江河区委区政府的领导,银都市江河区检察院还是把案情通报给江河区纪委,江河区纪委向银都市纪委作了汇报,同时江河区检察院也向银都市检察院作了汇报,最终,银都市纪委决定由银都市江河区检察院和江河区纪委联合办案。
2012年4月初,银都市江河区检察院联合江河区纪委,逐一传唤了涉案人员,双方都是干执法工作的,对后果都心知肚明,案件难度可想而知。
真是执法办案碰到了内行人啊!
据说,银都市江河区检察院案前工作做得很细,找到了涉案企业负责人,行贿行为的经办人,并都落实了具体行贿细节,行贿行为有:假冒案件查处后或节日前的送烟酒实物、送银行卡,有具体的时间、涉案人员、财物等。
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工商分局经检大队大队长邓伟、副大队长梁新、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副处长徐飞宇与银都市江河区检察院办案人员没较量几个回合,都承认了受贿的事实,他们都是查处企业违法案件后,接受企业的感谢,或者在春节前,接受得到照顾企业的拜年,收受了不同金额的银行卡,据说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工商分局经检大队的大队长,还直接把受贿金额转账到自己的银行卡里,案件的调查结果,邓伟、梁新分别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徐飞宇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4年。
银都市江河区检察院在查案过程中,派人员到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说要拿近10年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查处的行政案件卷宗,以便进一步核查有关违法犯罪事实,据说当时的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长梅宇懵了,赶快跟银都市工商局局领导汇报,最后,经协商银都市江河区检察院只拿了近2年的,经检处副处长徐飞宇经办过的案件,说实在的,银都市工商局的很多领导都很担心,可不能让窟窿越捅越大。
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分管案件的副局长张勇,是个从事经检办案10几年,担任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办案一科科长7年,有勇有谋,有律师执业证书的人,要指认他违法犯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据说纪委、检察院办案人员,经过连续几十次的审讯,到他办公室、家里搜查,查封了他及妻子的所有银行账号,并查出他的银行账户上有1000万元现金,妻子经营着一家润滑油公司的情况下,经过20几天的攻坚,张勇才承认了,收受企业贿赂3万8千元,他银行账户上的1000万元现金,因为他从事10几年的炒股、买卖房屋、妻子进行私营企业经营等因素,而无法进一步查明更多的违法事实,最终,张勇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4年。
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局长许益民,是个当过银都市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法规处长,银都市昌平县工商局局长,2年现任银都市江河区工商分局局长,近年获得“全国商标维权先进个人”,在银都市工商局内部被称为商标专家、法律专家的人,是一个有城府,有野心的人,并在近年来,深得银都市工商局领导的重用的人,要指控他违法犯罪,更是有难度。
银都市江河区纪委、检察院办案人员对他审问时,他拒不交代有受贿事实,而且一进去,就以绝食抗拒,办案机关搜查了他的办公室和家里,在他家里查到了100条“中华”香烟和“五粮液”、“茅台”等名酒,他拒不承认香烟、名酒是受贿的赃物,说是他儿子准备结婚用的,也说不出烟酒的具体来处,据纪委、检察院办案人员调查,其实他儿子正在上海某某大学读大四,根本没有结婚的打算。
在纪委、检察院办案人员发现他绝食抗拒后,责令他强制进食,在第二次审讯时,许益民又敲破审讯室的窗户玻璃,企图用玻璃割脉自杀,被办案人员及时发现制止,前后审讯了一个多月,进行了几十次的审讯,许益民就是以死相抗,拒不承认违法事实。
银都市工商局局领导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去银都市纪委打听,银都市纪委回复说:“江河区工商分局局长许益民态度极差,不配合调查,要从严查处。”
银都市工商局张守富局长把案件情况,向Z省工商局进行了汇报,最后,Z省工商局纪委书记雷震多次出面,要求银都市纪委把江河区工商分局局长许益民的违法案件,交给Z省工商局纪委查处,并多次表示一定从严处理,处理结果通报给银都市纪委,银都市纪委才把江河区工商分局局长许益民的违法案件移交给Z省工商局纪委查处。
接下去该案件怎么调查就不得而知了,可能许益民承认了一定的违纪行为,最后,许益民受到被银都市工商局,撤销江河区工商分局局长职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级至科员提前退休。
许益民也算保住了医疗保险和退休金。
罗良想,现在这年头,当领导也有很大的风险,像张勇,经过这么长时间的扎伏,好不容易提升当了领导,可一不小心,就把自己折进去了,真是令人感到惋惜。徐飞宇在银都市工商局江河区工商分局当了多年的工商所长、经检队长,2010你上半年才好不容易提升为银都市工商局经检处副处长,任职刚到2年,就被拉下马了,也无不令人遗憾。
所以在任用领导干部时,考察被任用人员的思想觉悟是否过硬,政治是否合格,尤为重要,因为如果思想觉悟不过硬,政治不合格,被任命人的个人能力大小和造成的社会负面反响是成正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