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孤儿院后的于乐,心情虽然很沉闷,但并没有太过伤感,因为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十一年了,既然这个误会已经延续了这么久,于乐还会在意这点时间吗?
在于乐刚踏上故土的时候,似乎就已经想到了今天,他很害怕今天的事情发生,可终究还是被陈曼给拆穿了。
此刻的于乐,想的更多的,并非是陈曼之前的态度,而是如何尽快解决这拖延十一年之久的误会。
人生并没有多少十一年可以去等,既然于乐已经回来了,那就要尽快解决误会。只是让人有些头疼的是,现在困扰于乐的,不单单是和陈曼之间的误会。于乐树立了很多敌人,这些人似乎并不会给于乐过多的时间。
一路上胡思乱想的于乐,来到了一家小餐馆,随便点了几个菜来慰藉自己的五脏庙。吃完饭后,于乐无聊地走出了小餐馆,直接打车回家。
原本于乐想去青龙堂总部的,奈何此刻的他,心情很糟糕。
回到家中,于乐洗了个澡,就躺倒床上。一阵胡思乱想后,不知不觉间睡着了,睡梦中,于乐梦到了陈曼,后者一脸愤怒的模样,说于乐是大骗子,骂他是个伪君子。被睡梦惊醒的于乐,发现此刻已经是凌晨四点了,想再睡,貌似也不可能了。
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看来于乐终究还是难以割舍十一年前的误会。
醒后的于乐,开始胡思乱想起来,时间不等人,他回到华夏也有些日子了,于乐决定尽快解决误会,这样的日子,他不想在继续下去。他真的很害怕自己和陈曼的关系因此告终,相比父母,于乐真正难以放下的,是陈曼。
毕竟两人从小青梅竹马,而于乐这些会选择江德市,更多的是为了陈曼。如若不然,他完全可以选择其他的城市,华夏大的很,哪里容不下他于乐呢?
不知到什么时候,于乐竟然睡着了,第二天早晨,于乐被一阵嘈杂的手机铃声吵醒。看了一下手机来电显示,竟然是丽莎打来的。
于乐表示很无语,按下接听键,有些不耐烦地说道:“我说,一大清早打扰别人睡觉,是很不礼貌的行为,难道你读书的时候,老师没有教过你吗?”
“啊?什么乱七八糟的,还早啊,这都六点半了。”丽莎很不悦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来,不等于乐说话,她再次说道:“快点起来,我请你去吃早餐。再不起,我可就进去了啊!”
听到丽莎的话,于乐打了个激灵,连忙对着电话说道:“好,我这就起来。”
一大清早的,要是让丽莎进来,指不定会发生什么事情。
于乐原本想借助周六好好休息一下的,只是他没有想到会被丽莎给搅合了。
“啊!”于乐打了个哈气来到客厅,准备去开门,然而就在他准备开门的时候,却发现此刻丽莎已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了。
“早上好啊!”丽莎笑眯眯地看着于乐说道。
“不好。”于乐白了一眼丽莎,开口说道:“我说看我睡觉你是不是很不爽?”
丽莎是怎么进来了,于乐并不关心,像丽莎这样的杀手,别说进自己家了,就算是铜墙铁壁,相信也拦不住她。
“没有啊,要是我们一起睡,或许你会很爽哦!”丽莎看着于乐,媚眼如丝,有意无意地挺了挺胸。
由于丽莎的动作,于乐这才注意到后者的着装。粉色V领衬衫,领口开的很低,硕大的馒头少许露出,加上深深的沟渠,让于乐有种鼻血上涌的冲动。短裙下一双修长的秀腿,被黑丝包裹,无形中于乐又被刺激到了。
“一大清早的,你可别,我的定力有限。”于乐收回自己的视线,轻声说道。
“没关系啊,你来吧,我不会反抗的。”丽莎坐在沙发上,故意摆出撩人的姿势,让于乐看了,有种将其就地正法的冲动。
“好了,说正事吧,你来找我干嘛?”于乐岔开话题说道。
“正事?我没事儿啊,就是来喊你去吃早餐。”丽莎如实说道。
“哦,那我们走吧!”于乐对丽莎说道,一句话说完,准备去开门。
“啊?你就这样出门吗?要不要换身衣服?”丽莎看着于乐的装束说道。
此刻的于乐,一件破旧的T恤,一看就是几十块钱的地摊货,加上一条洗的发白的牛仔裤,上面还有两个破洞。一双布鞋虽然很干净,但怎么看都让丽莎很不舒服。
于乐的穿着一直都很随意,更何况他今天不用去公司上班,所以穿什么对他来说根本就无所谓。然而于乐的随意,却被丽莎看成了随便,而且也太随便了点。就这模样,怎么带出去见人啊?
“要去赶紧,不然的话,我接着睡觉。”于乐不耐烦地说了句。
“好吧!”丽莎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说道:“下次出门的时候,我们能不能穿的像样点?知道的人不会说什么,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乞丐呢!”
“切,你见过这么帅的乞丐吗?”于乐白了丽莎一眼,随后打开门走了出去。
丽莎笑着摇了摇头,没有说话,跟着于乐走出了家门。随后两人乘坐电梯下楼,原本于乐想开车的,可丽莎说,吃个早餐而已,就没有开车。
美女到哪都将成为焦点,这是一个自古不变的问题。于乐和丽莎这才刚走出小区,就看到一大群男人对着丽莎抛媚眼。让于乐不爽的是,丽莎这妮子竟然笑着回应。因为丽莎的举动,导致于乐又一次得罪很多男性牲口。
“我说,女孩子能不能矜持一些?”赶走又一群牲口,于乐不爽地看着丽莎说道。
“矜持是什么意思?”丽莎看着于乐,显然是真不懂‘矜持’的含义。
于乐苦笑摇头,和老外说这些,无疑是太深奥了。华夏五千年的悠久历史,博大精深的东西太多了,其实他们老外能够学会的?
两人很快来到一家早餐店,看着热气腾腾的包子,于乐食指大动,埋头大吃起来。
“等下吃完陪我去买车,没辆车代步可不行。”丽莎看着狼吞虎咽的于乐说道。
“买什么车,做公车不是很好吗?”于乐看着对面的丽莎说道。
“做公车?好多色狼想占我便宜,那样我会很吃亏的。”丽莎一副小女人的模样说道。
“切,谁能占到你便宜?嫌命长吗?”于乐喝了口粥,接着说道:“害怕被占便宜,你去打车不就行了吗?”
“虽然暂时还没有,不过以后谁敢保证呢?”丽莎看着于乐,笑着说道:“打车不好,如果你愿意每天接我上下班,我就不去买车了。”
听到丽莎的话,于乐好一阵无语,他们之间的负面新闻还少吗?万一有被记者发现,那他真的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好,我陪你去买车。”于乐十分爽快地答应了下来。
随后,两人匆匆吃完早餐,直奔江德市汽车城杀去。不知道是因为周六还是什么原因,今天的汽车城人头攒动,显得格外热闹。
“走,我看看保时捷。”丽莎挽住于乐的胳膊,笑眯眯地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店面说道。
“呃,看归看,我们能不能先将手松开?”于乐有些不情愿地说道。
如果换做平时,于乐当真很享受这种胳膊上软绵绵的感觉。但于乐还是担心被某些有心人发现,不是因为别的,此刻他的身份有些特殊,再度出现在各大媒体,不单单影响他的声誉,更关键的是,会让更多人知道他就在江德市。
于乐之所以会选择回来,那就是因为厌倦杀戮,得罪了岛国人就已经够他头大的了,再让以前的那些仇家找上门,于乐还要不要过了啊?
还有一点,虽然不是很重要,但于乐多少还要收敛一些的。此刻的他,不单单和胡媚儿关系忽明忽暗,他貌似还是江德市第一美女的神秘男友来着。虽然这些于乐都不在意,但不管怎么说,于乐不能他过不当回事儿吧?
胡媚儿就不说了,打翻醋坛子,于乐倒是也有办法收场。最重要的是秦家,人家是江德市的大家族,好面子,况且秦家老爷子对于乐还不错。已经有了一次绯闻,不能再让秦家的名声因自己受损了。
诸多客观因素,让于乐不得不放弃胳膊上的享受,只是让于乐有些无语的是,他愿意装好人,丽莎却不乐意。
“不能松开,难道你忘记我们之前出门时的那些苍蝇了?”丽莎一脸认真地看着于乐说道:“你不是说那些苍蝇让你感到很厌烦吗?我们这么亲密的举动,相信那些人也该识相远离了吧?”
看到丽莎一副义正言辞的模样,于乐最终放弃了之前的想法。或许是自己想太多了,挽个胳膊而已,又没有做别的,有什么关系呢!
事实上,有些事情,超出了两人的预料,相信不多时于乐就会发现,有些苍蝇,是你怎么赶,都赶不走的。有些事情,不是你不想它发生,它就不会发生了。
或许这就叫做世事难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