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我到菜煎饼西施那里吃午饭的时候,就发现了不对劲。
他们这次没有讥讽我脸上的黑斑,而是在说我跟我母亲一样,□□下贱,明目张胆地带男人回家过夜;这些倒是合情合理能够让他们接受,最让他们无法接受的是我带回家过夜的男人居然会是黑金城里排名第一的钻石级白马王子,黎明。
这下好了,所有惦记黎明的女人还有男人都想将我杀之而后快,第一个杀到的是孙天娇。
卫红帮忙掐住我,孙天娇亲自动手,连扇了我十几个耳光。
她的红色皮凉鞋晃来晃去,几乎站立不稳;我的脑袋也晃来晃去,晃得我头晕;要是我能给她提个意见,让她只打我的一侧脸颊就好了,这样我的脑袋就不用晃来晃去了。
“你这只死丑鬼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
我没听她骂了半个钟头都骂了些什么,因为她的第一句话就让我不能理解——鬼活得不耐烦,究竟是什么意思?
孙天娇已经走了,卫红还留在这里;她没有穿那天在后山跑步时穿的那双红白相间的运动鞋,而是换了一双浅蓝色的水晶凉鞋,还涂抹着蓝色带亮晶晶的脚指甲油,很好看。
“黑梦露,你说你是不是自找的不痛快呀?我在山上跟你说的话你怎么都不往心里去呢?想吃肉去哪里吃不行啊,干嘛非要跟孙天娇抢啊?你不知道黎明这块小鲜肉,孙天娇都已经流着哈喇子盯了整整一年了吗?你居然敢抢先她一步,把她的肉吃进了你的肚子里,真是色胆包天呀你……”
把青菜咽进肚子里对我来说已经很勉强了,我是从来不吃肉的。
“我知道黎明好,有机会的话我也想吃了他,可你吃完倒是把嘴巴擦干净啊,还做得明目张胆!这下好了吧?刚刚听到这个消息,孙天娇气得把她爸爸刚买给她的新呼机都给摔烂了!多可惜呀!要是不摔坏,说不定等她用两天用烦了就给我了呢,那可是大汉显呢!这都得怪你……”
午饭的菜煎饼没有吃成,其实我也没什么胃口;吃午饭只是为了打发中午的时间;既然已经过了中午的时间,过程是吃饭还是挨揍,也没那么重要了。
“刚刚掐住你是孙天娇要我做的,你可别记恨我呀,我可不想掐你……哎你看我这条大波浪裙怎么样,是孙天娇给我的,好看吧?还有这种带亮晶晶闪光片儿的指甲油,也是她给我的……哎对了,别怪我没提醒你啊,这件事孙天娇不会轻易饶过你的,最近你最好把尾巴夹起来,小心点儿……”
晚上。
我打开电视机,坐到沙发上,一群人穿着清朝的僵尸服在频幕里吵吵闹闹、跳来跳去,大家都说这部剧很好看。
我的脸后知后觉地开始红肿起来,被牙齿划破的嘴唇也突然想起了疼。这都要怪龙婆子,她跟我母亲说我呲在外面的这颗小虎牙是福气,没让我母亲给我拔掉;就是它划破了我的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