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琪好奇捡起来,无意中看到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
宿主的记忆重生者全部继承,不过她并没有得意忘形,一个高干子女能做大牢,最后被人一巴掌打死,可见在家中地位并没有多好,那个家暂时不回,去寻找那个叫崔振宇的,不管他跟女囚犯有多大仇,总得把她的遗物交给他。
☆、1000.第1000章 我的自诉
1000.第1000章 我的自诉
我觉得自己死的很冤,前世我28岁,虽然已经被七大姑八大姨应为嫁不出去的老姑娘,可是我有一份自己喜欢的职业,而且我准备为了这份职业奋斗终生,即使不结婚也是可以的。
大学毕业后我曾经迷茫过一段时间,工作还算满意,但与我的专业并不相关。
我父母常常跟在我身后说,“你这大学四年的学白上了。”
我学的专业是心理学,说起来这是份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专业,但是我的大学同学98%都干了与专业无相关的工作。
我就是那个百分之二的人,作为心理咨询师是我毕业两年后的事情。
前两年我并不想做这份职业,因为枯燥的大学生活让我觉得心理学简直就是地狱职业,我并不喜欢。
“喜欢还能当饭吃?”
这句话被家里人念叨了两年之久,第三年我被迫入了师兄的心理咨询公司。
一入豪门深似海,我之所以把师兄的公司称谓“豪门”,因为他有个怪癖,只给豪门的太太、老爷、公子、小姐做心理咨询,他说这些人有钱,内心多少有些变态。
他这是投其所好,即能把他们的钱挣到手,也能安抚他们成本一九甚至人性泯灭的这个人生。
当然,最重要的事并不是他的专业强,而是他长的有优势。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女性们、更有一些男性,喜欢皮肤细嫩,模样周正,时常做悲春伤秋状的小鲜ròu。
师兄是一枚名副其实的小鲜ròu。
他先把富家的“心理变态者”勾引的公司,咨询的事就是吃吃喝喝,玩玩乐乐,时间一长,需要心理咨询的,因为他的忽悠忘记烦恼。
但也有那种“真病”的,师兄也无法下嘴的硬骨头,这时候他就甩给我。
我的死也是因为一位富家千金小姐开始的。
她是一位狂热的动物保护主义者。
她不喜欢狗,喜欢的是猫,而且他她跟我严肃认真的说,她爱上了一只猫,每天上床想的是怎么个猫做。
卧槽,这位根本不需要咨询心理医生,她他需要一位经验丰富的精神病医生。
这只是我的腹诽,虽然我对心理咨询师有一点排斥,但我作为社会五好青年,共产主义接班人,还是有良好的职业操作。
我必须接纳她的想法,虽然我的性取向是男,可并不是一只公猫。
她喜欢猫,把猫当作人,对猫的感情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爱情一种。
她来师兄的公司,并不是自愿的,是被妈妈亲自押过来,师兄接待她妈妈,而我负责她。
“小姐,能说一下你的家庭环境吗?”
有高尚的职业操守的我,按部就班地向她提出一个一个的问题,从谈话中得知她是一名大学生,家里有钱,给她在校买单独的一栋公寓,地方大的能天天举办party。
一开始她并不是心理变态者,一样跟朋友出去逛街购物。
他喜欢上的那只猫,就是一次在逛宠物店时,无意间看到的。
那只黑色的波斯猫,用冰冷的眼神瞅着她,她觉的那应该是一个孤冷傲娇的男人该有的。
☆、1001.第1001章 我的自诉(2)
1001.第1001章 我的自诉(2)
就花了1万块钱给买了回来。
那只猫的名字就叫“一万”。
“一万”是只波斯猫,有蓝色像宝石一样的眼睛。
我第二次接待富家小姐时,她把她的“男朋友”也带来了。
“一万!”富家小姐热情的喊她名字。
猫没动,我先受不了了。这哪是宠物与主人的相处模式?
富家小姐酥到骨子里的呼唤,让我这个大龄剩女差点喷鼻血。
“1万”高冷的坐在我的桌子上,富家小姐越来越哀怨的呼唤,让我的精神几近崩溃。
“够了!今天咨询到此为止。”
我打开窗户想透口气,哪知1万不知是不是也受了刺激,竟然猛的一跳,从窗户跳了下去。
倒霉的我是被发了疯的小姐突然从后面掀起,从九楼摔了下去。
传说猫有九条命,而我竟然也有一条命,只不过这一条命在1996年。
重生后的我叫崔佳琪,一个将自己作死的权贵之女。
死相凄惨,以至于我借尸还魂后竟然身无寸缕。
妈呀,真是毁三观,我并不是古板守旧之人,却没开放到赤条条来去的豪放作风。
我发挥自己的优势,生生用三寸不烂之舌,从一个马上要执行死刑的女囚犯那里,骗来一套崭新的衣服。
用“骗”字是我不得已而为之,人要有自知之明,到哪座山要唱啥歌要有点儿数,我作为活了两世的人,要有装逼的资本和责任。
两个月后我被提前释放,继承原主的记忆,是她不小心杀了她后妈,好像又得罪什么社会大哥,权贵老爸不喜欢,又不想惹一身骚,就没花力气去救她。
因此,前世光明磊落的我,今生竟然是个刑满释放人员。
我去参加了崔佳琪小姐心心念的某位高官的婚礼,说实话我的内心是想看看1996年的婚宴都吃什么。
结果我去了之后,彻底颠覆了我的三观。
妈呀,怎么桌上的菜品竟然看着眼熟,这不是后世婚礼上流行的菜品吗?
难道叫“海市”的地方,已经富裕成到20年后的样子?
本来想用一顿免费的大餐来弥补一下监狱生活,可是我不知是第几感告诉自己,此处不宜久留。
于是我坐车去了那个死囚犯的家乡,完成她未了心愿,见一个叫崔振宇的男人。
坐了整整一天的车,从大客车到三轮车,再到洋马哈大摩托,最后我倒地装死,让一个赶驴车的老汉救起,来到这个兔子不拉屎的山窝窝_胜利村。
胜利,多么吉祥的名字,能走到这里的确是一件值得庆幸的大事。
别看是个小地方,竟然生活着100多人。
村子虽小,五脏俱全,热情的老村长见我是个细脚伶仃的妹子(我敢保证原主入狱前一定很胖,一年来吃糠咽菜,到我还魂时严重营养不良,头发稀疏发黄,胸前背后一马平川。)
前世我虽然没有师兄长的那么俊,但也是个五官端正的软妹子,可这世这副尊容,我自己都懒得看。
“振宇出去打工去了,你是他啥人?为啥找他?”
村长热情的把我让进屋子里吃了一顿粗茶淡饭,吃饱喝足后,我也打开了话匣子。
☆、1002.第1002章
1002.第1002章
韩晓晓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