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少有地清朗,和风徐徐,一白一黑两匹马,疾驰在广袤的草地上。
黑马在前,少女一身红衣,奋起扬鞭。
白马在后,老骥伏枥,志在千里。
就在两人争得不相上下之时,一匹褐色马驹从旁赶来,与他们会合。
酒后不能驾车,但酒后可以跑马,而且又潇洒又浪漫。
林峋推着林浩宇的轮椅,一起在老宅顶楼,惬意地看着这家人温馨团圆的一幕。
然而,林浩宇的脸色却不太妙。
他的耳边,时不时又响起箭矢呼啸的声音。
他狠狠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看看是不是日头太大,看花了眼。
他竟然将黎萧身后那两匹马,看成了两匹灰狼。
广袤的草原上,狼群追着那匹黑马,千里不舍。
黑马之上,是一个穿黑甲,挂红披风的少年郎。
少年郎的披风已经破了几个洞,看上去十分狼狈。
他的马侧还挂着一颗血淋淋的包裹。血味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狼群,朝他逼近。
很快,他被狼群围住了。
头狼跳上黑马,利爪在马臀上抓出几道血印子。
马失前蹄,将少年郎甩了出去。
狼群已经逼近。
就在危急关头,一支黑羽箭呼啸而过,将扑向他的头狼喉咙一箭贯穿。
“兄长。”
林浩宇鬼使神差地喃喃一句。
正在这时候,眼前的草原上,也忽然出现一匹赤赭色马匹。
“现在喊‘哥’会不会太早,嗯?你跟晓晓的事儿,八字还没一撇呢!我可明白告诉你。我妹妹是不可能跟着你回小县城打工的。趁早死了这条心。”
“滚!谁喊你哥了!明明我比你大三岁。四舍五入,你得喊我一声‘爹’。”
林浩宇啐了一口。
两人相互瞪着对方。
“你妹!”
“——肯定跟着我!”
林峋心里只想把眼前这倒霉玩意儿从楼顶上推下去。
“那匹红马上的是谁啊?”
林浩宇思忖自己处境不妙,立刻改变话题。
“那是何伯呀!咱们家的老管家。你不是见过他吗?你昨晚从楼上摔下去,都是他把你抱上担架的。”
“是吗?何伯家是哪里人?”
“东北那旮瘩的。当年离家出走,闯关西去加利福尼亚州,被人抢了。在温哥华城郊,我爷爷碰巧把人捡回来的。此后就一直跟爷爷,快三十年交情了。”
“是吗?他大名叫什么?”
“干嘛问得这么细?”
“说说嘛!早晚都是一家人。”
林峋两手把着林浩宇轮椅,做出一个要推人下楼的动作。
林浩宇立马投降。
草场上,她突然扼住缰绳,黑马凌空一跃,女孩夹紧马肚子,回身看着来人。
五六十岁的半老人家,眼里含光,笑容温厚,可惜唇角镶着翡翠的绿牙有些难看。
少女警觉地看着来人。
问:“外公,你还记得,何伯的中文名字是什么吗?”
这是他那个系统的bug,不论走到哪里,有一样东西是永恒不变。
“何伯呀!他家是东北那旮瘩的,叫何山槐,还有个小名儿,叫大橙志大程子。”
姓可匿,名不改。
程山槐。
这个名字,她化成灰,都不会忘记。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何伯笑盈盈地看着众人,尤其是黎萧。
天将暮,风吹着夕阳,草场上,热浪阵阵。
还是逃不掉吗?
黎萧握着缰绳的手,勒出两道血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