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
姨太太们口中那个紫『色』发的“新人”很快被带到了宁馥面前。
宁馥挑了挑眉。
果然, 原女主,也就是她在本中“现世”的女,宁舒英, 是身穿过来的。
预计穿越的那天早上, 她可是十分好心地提醒过这个便宜女了。
怎奈,吾叛逆, 真是伤透母亲的心啊!
只看这一明显区于众人, 堪称“特出彩”的紫『色』发, 就知道宁舒英在这个世界——20世纪40年代的中华, 绝对吸引了不少注意。
这种注意对于一个十五岁, 几乎没有任何防身能的女孩来说, 是很危险的。
看样是吃了不少苦。
宁舒英被山匪搡得一个踉跄, 这些天生理心理上的双重折磨, 让她眼前金星直冒,虚弱得连只蚂蚁都碾不死。
饥饿让她的大脑变得有些迟钝, 她摔倒在宁馥跟前,都没能意识到发生了什。
本能的需求,不断地刺激大脑,宁舒英的脑海中,只有一个概念——食。
她这一路走来,各种辛苦,简直不能回想。
她是身穿,穿过来也不过是十五岁的年纪, 身无长, 还带一紫『色』的发。
宁舒英在逃荒的队伍中被抢走身上唯一一银钱的时候,就应该干脆地『自杀』,说不定还能直接穿回现代去。
但她不敢。
叛逆的女孩在举目无亲无依无靠的境地里, 终于发觉到自己根本不是无所畏惧的。
她害怕的太多了。
怕疼,怕死,怕饿,怕永远陷于颠沛流离的战『乱』之中。
甚至,她羞耻地发现,她会忍不住怀念优渥的生活。
由她最痛恨的,没给过她妈妈怀的“母亲”所提供的生活。
而在穿越后流浪的每一天、被当成货卖到郑家,被要求成为“伺候”人的小妾而绝食抵抗的时候,她更无数次地懊恼——
早知道会是身穿,哪怕、哪怕当时,她没有扔掉早餐桌上自己剩下的那半块红薯呢!
宁舒英听见上方传来的女人的声音。
带某种仿佛是预料之中的平淡。
“是个倔强孩。”
这声音,比起她一路所经历的一切折磨苦痛来,实在是太温柔了。
宁舒英对自己的处境依旧『迷』茫,但却在这茫然中,不知不觉地流下眼泪来。
芳丫在一旁道:“这是饿得糊涂啦!”
她虽然觉得这女孩不知怎的弄了一紫『色』的发,看怪里怪气不像是良民百姓,但知道她绝食抗暴,现在饿得这幅狼狈模样,也实可怜,不由得起了几丝同情心。
——没等多久她就后悔了,而且持续后悔了很长时间。
芳丫看宁馥抬手一招,便有山匪不知打哪掏出一个芋来,递在她手中。
芋早在山上就烘熟的,是山匪们常吃的食。
宁馥蹲下|身,就看宁舒英慢慢地上支起身,仰看她,或者说,看她手里的芋。
样像只眼巴巴的小狗。
现在,就是给她几块树皮、一把树叶,宁舒英觉得自己都可以嚼一嚼吞下去!
那已经凉透的芋灰扑扑的,根本闻不到香味,可在她眼中,却仿佛散发『迷』人炫目的圣光!
她急切地望宁馥,却连她的面目都看不清,眼里心里,只有那块芋。
她眼瞧女人那纤长的手指一一地将芋粗黑的外皮剥下。
唾『液』在加速分泌。
宁舒英有心上去抢食,想说一句不用剥了,可不知是最后的自尊心还是什,让她不自觉地压下了这股冲动。
度过了漫长的几秒钟后,少女终于就宁馥的手,狼吞虎咽地吃到了那只芋。
这简直是她吃过的,最香甜、最美味的食!
站在一旁的芳丫皱了皱眉。
——她又不是没有手!
还好宁先生没问她要不要大家一起走,这让突然意识到自己占有欲的芳丫微微松了一口气。
紧接——
那紫发的怪女孩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气,竟然一把保住了宁馥的腿!
“我愿意、我想走。”因为饥饿,她的声音低微,急促的喘息中透出近乎绝望的企盼。
她不想留在这里!
像雏鸟本能地依赖,宁舒英的直觉,让她选择抓住这或许转瞬即逝的机会。
她在战『乱』之中一路流浪、乞讨、见到突破底线的事情不知有多少,但不知道为什,她想要信任这个给她芋吃的人。
宁馥抽了抽腿,没抽出来。
芳丫在一旁掐手指。
——她怎就长了两只这讨嫌的手!
“跟我走可以。有两个条件。”
紫『色』发的少女仰脸,“我答应,我都答应!”
宁馥笑了,“我还没说是什呢。”
她轻轻一摆手,止住了宁舒英立时就要赌咒发誓的嘴唇。
“第一,发要染回黑『色』。
第二,不许浪费一粒粮食。”
她看到宁舒英的脸上显出略微『迷』『惑』的神『色』,大约是没想到会有这样简单、在她看来完全是理所当然的“条件”。
然后她反应过来,飞快地,“我答应!我保证!”
她还不肯松开抱宁馥大腿的手,只觉得宁馥的目光是那深,深到一直望她的眼睛里、望她的脑海里去。
她的拯救者说,“要记住。”
宁舒英跟山匪们回到了白马山。
回去路上,是她坐在宁馥的马上。
芳丫走在马侧,一回知道了自怨自艾的滋味。
***
宁舒英在白马寨安定下来。
宁馥让人找了土法,帮她将那惹眼的发改回了黑『色』——只是时效不长,以后还要补『色』。
宁舒英坐在镜前左看看右看看,对自己纯黑的发感到有些新奇。
她又忍不住望身后的宁馥。
“宁先生真好。”她的声音终于恢复了几分少年人的活。
“我们都姓宁,说不定,八百年前是一家人呢。”
上了山,她才知道喂自己吃芋、被自己缠住腿的漂亮姐姐,竟然就赫赫有名的白马夫人,白马寨的那位“宁先生”!
宁先生以前是山下宁家的四小姐,有个很是香的名字。但除了大当家,现在山寨里都管她叫“宁先生”了。
宁馥放下梳,淡淡道:“八百年前我不确定。八十年后,说不定还有些缘分。”
宁舒英笑了,“宁先生,要是我姐姐就好了。”
她顿了顿,又道:“不过……算啦。”
她只是跟了那个女人姓宁而已。
宁舒英甩掉脑海里突如其来的那些念,重新扬起笑容,“不管,反正是我见过最最最厉害、最最最好的人啦。”
她虽然是后来的,可她才不信她比不过那个宁芳涯呢!
能让宁先生亲自起名字有什了不起?悄悄跟她炫耀过多少次了,哼!
她不用宁先生起,天然就姐姐一个姓氏呢!
不过……
再怎说,也是嫉妒。
非常嫉妒。
其实自宁芳涯“漫不经心”地对宁舒英提到过几次,说她的名字是先生亲自起的,冠了先生的姓,先生还亲自把手她写名字……
宁舒英就试探了好几次。
说软磨硬泡都是轻的,简直就是死缠烂打,央宁先生也给自己起一个名字。
可惜,宁先生总说,她这名字是父母给的,不必再换。
宁舒英:嫌弃。
“我就想要给我起嘛的!”她旧话重提。
这些天在山寨中日虽然清苦辛劳,但宁舒英却重新振奋了精神,觉得浑身都是劲。
连她自己都感到惊诧地,重新找回了撒娇的感觉。
她是来自后世,知道历史轨迹的人。
她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回到自己原本的世界,但如果能就这样跟宁先生走下去,也很好。
她回过神来,便听宁先生笑道:“我觉得宁舒英就很好听。”
宁舒英哼了一声,将这话题放下。
早晚,她在宁先生心里的地位会超过那个宁芳涯的!
——但她宁芳涯的差距,好像越来越大了?
——今天,宁先生竟然亲自那个臭丫骑马了!
***
宁馥一带缰绳,“腰要稍微放松一些。”
芳丫在马上依言了,脸上『露』出笑意。
她知道不远处的树下,宁舒英正朝这看呢。
快乐加倍喔。
宁舒英果然藏不住了。
芳丫看那女孩朝这边跑来。
“宁先生说,寨里的马还不算多,我骑的这匹是先生亲自训练过的。”芳丫贴地对她道:“等什时候让人给找一匹温顺些的小母马,我学会了再。”
“毕竟,宁先生那忙,不能老麻烦她呀!”
宁舒英把手掌心都掐得生疼。
但她也很快高高地扬起,仿佛半没听出芳丫的话中之意,“我有正事,可不是那缠宁先生浪费她时间的人。”
她转宁馥,道:“寨里来人了,说是60军的,要见。”
宁馥挑了挑眉,“走。”
***
郑家的“求援”竟然真的引来了60军的人。
不过说来也好笑,援军已到,求援的人却早已用不上了。
对方也的确不是来“剿匪”的。
60军想要收编白马寨。
宁馥华轩拒绝了。
对方也并不惊讶。
白马寨可以走的路不多。壮大伊始,就已经引起了周遭的注意。60军的这位代表,对宁馥的战地急救班白马寨的立场,都很感兴趣。
他还顺便问了一嘴郑家财粮食的处置结果。
宁馥也不在意。
“财分作两半,一半留用于山寨中的开销,一半分给山下民众,购买良种,疏通水渠。”
“粮仓已开,郑家雇佣长工短工,按劳可得。”
对方听后略显惊讶。
“做这样的决定,们寨中的弟兄,就没有不服、不愿的?”
山匪总会惯『性』地觉得,抢来的自然已是自己的,哪有平白分给人的道理?若是要做这散财的圣人,谁还来落草为寇?
宁馥只是笑笑。
“郑家的财,是搜刮穷苦人的不义之财。郑家的粮食,粒粒是长工雇农在田里种出,天下是穷苦弟兄的天下,山寨要发展,就要做为天下人说话办事壮胆气的队伍。”
寨中是有人不情不愿。
但这事以后,山下老百姓见了白马寨的山匪,不再是掉就跑锁门庇护了,反而有那胆大的,愿意凑上来攀谈,一来二去,竟然颇有几分亲热。
他们也还来“上供”,没送过自家闺女了,但土鸡蛋粮食都不少。
管山寨叫“咱们寨”。
山匪们中的异议渐渐就消声了。
对方走之前指了指山寨中欲开的榴花,“颜『色』好啊。”
宁馥送他下山,临之际握了手。
回来华轩问她,那军代表最后的话是个什意思?
宁馥只是笑笑。
“他爱那颜『色』罢了。”她望华轩,“日后若有一天要离开白马寨,愿不愿意我走?”
她语气温,像平平静静地问下一餐吃什。
华轩却觉得心跳加速。
他了。
不问要去哪,不问要做什。
***
1944年夏。
白马寨议事厅前的铜锣敲响三声。
滇缅战事告急。
日军飞机轰炸。
松涂县早已不是偏安一隅的小镇。老百姓日日如同惊弓之鸟,能跑得早就跑了,可多得是拖家带口,故土难离的。
如果连滇南的门也破了,此后,偌大土,还有哪里可以躲避的呢?
去缅甸。
去缅甸打仗。
这个概念让许多人茫然、许多人惊骇。
这两个字不算陌生。松涂县已驻守门,缅甸,实际上比口口相传的上海、北平,离他们都要更近。
不同的是,那里有凶残的日寇,那里不是中。
说得好听,叫做为出征。
讲得实际,就叫战死他乡。
即是最最缺乏军事常识的人,也知道出远征,是个什概念。
这场战争的惨烈,哪怕是躲在这小城里试图偏安一隅的,最最软弱的懦夫,都一清二楚。到一个陌生的度,去与那些传说中几乎非人的侵略者作战,已经被大多数人默认为去送死。
马革裹尸,再不能归家乡故土。
宁馥声音沉静。
愿意离开的,现在发给路费。愿意寨出去大日本人的,留下来,写生死状。
寨中众人,皆有一一安排。
白马寨议事厅前,那面铜锣最后一次被敲响。
她一手组建的侦查排,急救班,全都留了下来。
宁馥道:“我组建们,原是想尽全保存我们大家的生命。”
“但现在,我或许就要带们去死。”
“们愿意吗?”
潘大刚带说了愿意。
他在生死状上的摁下一个鲜红的指印。
山匪中许多人还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纷纷跟在潘大刚后面按了指印。
华轩是写的名字。
他的名字宁馥写在一块,等众人散去,他又问了一句。
“真的叫宁馥?”
宁馥了。
她依旧神『色』温,只是道:“为什这问?”
剪去胡以后年轻许多的男人笑了,“山下松涂县宁家的四小姐,来没有上过护士学校。”
他注视宁馥,“不归家,却死。我不问打哪来,总之,是宁馥就好。”
宁馥叹了口气。
“我好久以前就同说过,有些事,心里清楚就好,总不必说出来。”她道:“说聪明,却改不了在这上面犯傻。”
华轩眨眨眼睛。
“不是犯傻。”
***
没听说过哪支军队,是鸣锣出征的。
白马寨自己执行了这个仪式,出发了。
那大锣的声音不如战鼓令人激动,在黄昏中敲响,更有一种渗人的喑哑悲壮。
队伍下了白马山。
老百姓们送来鸡蛋、腊肉、竹筒饭。
队伍就在山下饱餐。
然后一路离开松涂县境内,南而行。
有人县里追出来,紧赶慢赶,终于在队伍渡江前赶了上来。
宁馥看这个留小胡的男人,温笑道:“孙先生不必再送了。军费也不必送。”
孙尚谦气喘嘘嘘,依旧是一双不讨人喜欢的老鼠眼,转来转去,却最终迎上了宁馥的目光。
他有些尴尬地怀里掏出一张纸来,递给宁馥。
“我们一起走……行不?”
是他自己写的的生死状。
孙先生自诩文化人,字写得也齐整,只是落款处又改回了他那个土了吧唧的本名,“孙上签”。
战事吃紧,松涂县告危,相好的收拾细软,说要他往内陆跑。
他听说白马寨下山了。
鬼神差地,他不想走了。
这一辈浑浑噩噩怂过来,他突然想干一件男人该干的事。
宁馥盯他看了几眼,收起那张纸。
“那就跟上吧。”
孙上签并入队尾。
队伍过江。
怒江的波涛汹涌拍击江岸,而他们通过的吊桥,就是这天堑之前,唯一的退路。
华轩拔刀而出,斩断了吊桥的绳索。
那吊桥摔入江中,瞬间便被江水吞没,隔重重雾气,不见踪影。
只有江水怒号,隔空传来隆隆炮响。
宁馥众人道:“走吧。”
***
将来,这个民族或许还会忘记战争的痛苦,或许依然会有人为了私利背弃家,为了偷生叛离人民。
但这来不是一个容易认输的民族。
因为这个民族,总还是有一批人,在穷的时候不抛弃她,在弱的时候不鄙视她。
为她一掷生死,为她浴血拼杀。
为她知不可为而为,为她虽千万人而往。
哪怕这些人,曾经受尽这时代的折磨,命运的捉弄,哪怕他们抱怨过世道不公,痛恨这命如草芥。
却还是为了这个民族,为了眼下,正在受苦的,糟糕的家,抛弃了自己的爱情前途,抛弃了他们好不容易偷来的一片安宁,毅然决然地——
将自己碾碎在历史的车轮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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