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两家
据传修建金鸡城主城的时候,城主看到了一只金色的鸡站在半人高的城墙上看着太阳,像是散发着金光的仙人,城主如醍醐灌顶,便把城池的名字起做金鸡城。
之后城中便再也没见过那只金鸡,就连养鸡的人也很少,这地方似乎是有什么东西影响,不管是谁家养鸡,都会莫名其妙地死掉,后来每家每户都开始养鸭子,便不再养鸡了。
当初建造金鸡城的城主年迈时把城主之位传给了他的孙子,大概性格是会遗传的,新城主和老城主的性子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自由洒脱,随心所欲。
有一天,新城主在路上走着,看到了一个男子走起路来与众不同,气质脱俗,像是他印象中的仙风道骨,新城主便把这个男子叫到了宫中,赏赐他黄金千两,还让他当金鸡城的谋臣,专门帮他解决一些棘手的事情。
虽说这个谋臣住到府里之后并没有遇到什么棘手的事情,但是也没有任何过错,新城主一如既往地喜欢这个谋臣,觉得因为有他的庇护,金鸡城才会风调雨顺。
这个谋臣到底是不是一个仙人之体是没人知道的,不过城中许多女子都欢喜他,许多女子都央求着家里的人,就为了能见到这个谋臣一面。
据传这谋臣是金鸡城难得一见的美男子,如今又是城主身边的红人,而且尚未婚配,自然惹得许多闺阁女子心生爱慕。
城西的方家,和城东的房家是远亲,两人祖辈追溯到几代本是都姓方的,后来一个兄弟去了城东,在名字上加了一个户,说的是他要自立门户,于是便有了房这个姓氏。
城西的方家是买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杂货铺,金鸡城中许多人都爱去方家买东西。
城东的房家卖布料,许多人爱去房家买不了。
平日里两家在节日里会互送东西,倒是没有彻底断了联系,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是这两家倒是和邻里之间关系还要亲近,大抵是都记得都是一个根上的。
方家和房家在同一年诞生了两个小女孩,一个叫方紫嫣,一个叫房玉儿,两家的女孩平日里鲜少见面,倒是长辈们偶尔会聚一聚,女子便留在家中绣花描线。
到了两人十五岁时,房玉儿在金鸡城已经是个名人,都知道房家有个玉儿,生的是白玉无瑕,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模样也是标志可人。
这名声一传出去,求亲的人都快要把门槛给踏破了。
而方紫嫣不喜琴棋书画,偏偏爱舞刀弄枪,却只会三脚猫的功夫,勉强能够护得了自己,周围的人一打听,知道这女子是个粗野女子,便断了求亲的念头。
也没人管方紫嫣长得到底好不好看,光是性格暴躁,动作粗野,就断不能入家门。
方紫嫣的爹娘是不管这些的,他们眼中方紫嫣是掌心的宝贝,无论做什么都是极其优秀,就算是城主身边的红人谋臣,也只能勉强配得上他家的女儿。
这话传了出去,让许多人都成为笑谈,大伙都说如果谋臣眼睛没有瞎的话,应该是会喜欢房玉儿的,而不是这粗野的方紫嫣。
一来二去,这话传到了方紫嫣的耳朵里,她生来便是争强好胜的性格,虽说没见过那个谋臣,和房玉儿也并不熟,但是她心想如果非要嫁,那就嫁给那个谋臣好了。
心思一旦扎了根,便很快就在心里发了芽,等到她的爹娘问起婚姻大事,方紫嫣便说想要嫁给谋臣。
爹娘自然是欢喜的,那谋臣他们是见过的,气质出类拔萃,性子温温柔柔,配上方紫嫣这性格,是极般配的。
于是方家便找了人去给方紫嫣说亲事,虽说女子主动让人去说亲于理不合,但是这人是谋臣,这两年来许多大家闺秀都派了人去说亲,方家派人去也并不是第一个。
说媒的傍晚归来,脸上挂着笑,说这亲事没成。
这可让方家的长辈生了气,怒说难道是看不上他家的女儿吗?
媒人忙说不是,她把这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原来她去的时候正巧遇到了房家的人,房家也派了媒人去说亲,到了那见到谋臣的贴身小厮,那小厮说他家公子说了,房家还是方家的女子都是极好的,实在让人难以抉择,不如都算了吧。
方紫嫣一听便着了急,这明显就是推托之词啊,她到底是哪点配不上那个谋臣了?
平日里方紫嫣在家中也没人敢招惹她,便养成了她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到了第二天,她亲自上门去找那个谋臣,想要当面质问他。
赶巧她在门口便遇到了要出行的谋臣,这一见方紫嫣便没了气焰,这谋臣生的实在是极好,唇红齿白,仙气飘飘,她竟是觉得配不上这谋臣的,于是便像是蔫了的茄子一般回到了家中。
回到家中之后方紫嫣在家中浑浑噩噩地过了两日,心中到底是放不下谋臣,她派人去打听了谋臣的性命,知晓他叫垄邕,从不爱拿笔磨墨的方紫嫣便在房内一笔一划写着他的名字,每写一次心中便多一些欢喜。
这事被丫鬟看到,传到了老爷夫人的耳朵里,方紫嫣的爹娘商量了一番,觉得不如请城主做主,帮他们的女儿说这门婚事。
城主听闻之后觉得是一件好事,只是这婚姻大事还是要请求谋臣的意思,于是城主派了他的贴身小厮前去询问,这一询问便询问出了结果,原来这谋臣已经与房家的房玉儿订了婚约,再过两日便要迎娶进门。
方家的二老听了之后没了言语,蔫了一样回到家中,把方紫嫣身旁的丫鬟叫来,让她跟方紫嫣说以后不要去想谋臣了。
丫鬟得知了谋臣和房家玉儿订婚的事情,便急巴巴地告诉了方紫嫣。
方紫嫣听完只觉得晴天霹雳,她是见过房玉儿的,柔柔弱弱,矫揉造作,一点都没有女子该有的英气,那样庸俗的女子,如何配得上垄邕。